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
壹、總說明
(壹)為了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會計核算,便於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特制定本制
度。
(二)本制度適應於設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所有房地產開發企業。
(三)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
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壹的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並某些會
計科目。
本制度統壹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
算化。各企業不得隨意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應填制會計科目的名稱,或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
編號,不應只填列會計科目編號,不填列會計科目名稱。
(四)企業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
會計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主管部門。國有企業的年度會計
報表應同時報送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月份會計報表應於月份終了後10天內報出;年度會計
報表應於年度終了後35天內報出。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企業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應註明:
企業名稱、地址、開業年份、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並由企業領導、總會計師(或
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企業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
當編制合並會計報表。特殊行業的企業不宜合並的,可不予合並,但應將其會計報表壹並報送。
(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執行。
二、會計科目
(壹)會計科目表
━━━┯━━━┯━━━━━━━━
順序號│編?號│?科目名稱
───┼───┼────────
│?│?壹、資產類
1?│101?│?現金
2?│102?│?銀行存款
3?│109?│?其他貨幣資金
4?│111?│?短期投資
5?│112?│?應收票據
6?│113?│?應收賬款
7?│114?│?壞賬準備
8?│115?│?預付賬款
9?│119?│?其他應收款
10?│121?│?物資采購
11?│123?│?采購保管費
12?│124?│?庫存材料
13?│125?│?庫存設備
14?│129?│?低值易耗品
15?│131?│?材料成本差異
16?│133?│?委托加工材料
17?│135?│?開發產品
18?│136?│?分期收款開發產品
19?│137?│?出租開發產品
20?│138?│?周轉房
21?│139?│?待攤費用
22?│141?│?長期投資
23?│151?│?固定資產
24?│155?│?累計折舊
25?│156?│?固定資產清理
26?│159?│?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27?│161?│?無形資產
28?│171?│?遞延資產
29?│181?│?待處理財產損溢
│?│?二、負債類
30?│201?│?短期借款
31?│202?│?應付票據
32?│203?│?應付賬款
33?│204?│?預收賬款
34?│209?│?其他應付款
35?│211?│?應付工資
36?│214?│?應付福利費
37?│221?│?應交稅金
38?│223?│?應付利潤
39?│229?│?其他應交款
40?│231?│?預提費用
41?│241?│?長期借款
42?│251?│?應付債券
43?│261?│?長期應付款
│?│?三、所有者權益類
44?│301?│?實收資本
45?│311?│?資本公積
46?│313?│?盈余公積
47?│321?│?本年利潤
48?│322?│?利潤分配
│?│?四、成本類
49?│401?│?開發成本
50?│407?│?開發間接費用
│?│?五、損益類
51?│501?│?經營收入
52?│502?│?經營成本
53?│503?│?銷售費用
54?│504?│?經營稅金及附加
55?│511?│?其他業務收入
56?│512?│?其他業務支出
57?│521?│?管理費用
58?│522?│?財務費用
59?│531?│?投資收益
60?│541?│?營業外收入
61?│542?│?營業外支出
━━━┷━━━┷━━━━━━━━
附註:
企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增減或合並下列會計科目:
1.有所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的企業,可以增設“142撥付所屬資金”科目;附屬單位可以相
應增設“302上級撥入資金”科目;
2.企業發生調進外匯業務的,可以增設“118外匯價差”科目;
3.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周轉使用的備用金,可單獨設置“?120備用金”科目核算;
4.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業,可以不設“物資采購”和“材料成本差異”科
目,增設“122在途物資”科目;
5.根據需要,企業可以不設置“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而在“庫存材料”、“低值易耗品”
科目內分別設置“成本差異”明細科目核算;
6.低值易耗品較少的企業,可將其並入“庫存材料”科目核算;
7.預收、預付賬款不多的企業,可以不設置“預收賬款”、“預付賬款”科目,將預收、預
付賬款業務在“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科目核算;
8.企業發行不超過壹年期的短期債券,可以增設“205應付短期債券”科目;
9.企業根據管理要求,可以將“開發成本”、“開發間接費用”科目合並為“402開發費
用”科目;或將“開發成本”科目分為“403土地開發”、“404房屋開發”、“405配套設施
開發”、“406代建工程開發”四個科目;
10.有施工隊伍的企業,對開發項目采取自營施工建設的,可以增設“?408工程施工”、
“409施工間接費用”科目;
11.房地產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中,經營規模較大、收入較多的經常性業務,企業可以
參照財政部印發的相應行業會計制度,增設有關資產、收入、成本、費用、稅金等科目,單獨核
算;
12.還有其他未包括在會計科目表範圍內的其他資產、其他負債,企業可根據具體情況,增
設有關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國稅2009-31號文件:關於對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的
/question/155243468.html?qbl=relate_question_3&word=%B9%FA%CB%B02009-%2831%23%29%CE%C4%BC%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