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位為發證地市級代碼,取值與機構編碼第3、4位取值相同;第7位為機構識別代碼,取值為0-4,依次表示:0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1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2地方職業技能鑒定站;3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4工人考核委員會或企業內職業技能鑒定。第8-10位為鑒定機構序列號,由三位數字(不足三位時在前面加零補足)組成,此序列號與機構編碼6-8位取值相同;第11位為證書類別(等級)代碼,取值為1-5,依次表示:5中華人民***和國職業資格證書(五級)初級技能;4中華人民***和國職業資格證書(四級)中級技能;3中華人民***和國職業資格證書(三級)高級技能;2中華人民***和國職業資格證書(二級)技師;1中華人民***和國職業資格證書(壹級)高級技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