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的報送期限為: 按季度報送的在季度終了後15日內報送; 按年度報送的內資企業在年度終了後45天,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報送。
法律客觀:《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 註銷登記 前,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按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 營業執照 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