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公司、企業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確認、計量和記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成本和利潤。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八條國家實行統壹的會計制度。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由國務院財政部門依照本法制定並公布。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本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制定對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有特殊要求的行業執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具體辦法或者補充規定,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審批。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可以根據本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制定軍隊執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具體辦法,並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備案。
上海市財政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