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對企業的調查顯示,跨境電商出口包裹退貨率在5%左右,其中紡織服裝類商品部分品類退貨率超過10%,海外倉庫也存在壹定程度的滯銷商品。
跨境電商出口企業在綜合考慮商品價值、退貨物流成本、入境稅收成本等因素後,往往會選擇海外折扣處理、棄貨等方式處理滯銷或退貨商品,這無疑會增加企業經營成本,影響企業擴大出口的動力,制約跨境電商的發展。
鑒於此,壹方面應加快落實便利跨境電商出口退貨的海關監管政策,著力解決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難”、“退貨貴”等問題;另壹方面,我們將加大力度推出定制保險,以適應市場變化。比如壹款跨境退貨險,承諾投保的出口企業無論是東南亞貨到付款,還是海外消費者因歐盟收貨、繳稅導致的訂單取消或退貨,都可以獲得“跨境退貨險”的即時理賠。
跨境電商海外倉運營風險
海外倉作為外貿商家降本增效的新業態,不僅是豐富跨境商品品類、提升中國品牌海上競爭力的“利器”,更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跨境商家的“生意救星”。截至2019年底,中國跨境電商海外倉超過1200個。隨著跨境電商B2B出口海外倉模式的推出和發展,我國跨境電商海外倉將迎來新壹波增長,但隨著數量和規模的增加,海外倉的競爭壓力和經營風險也將進壹步加大。
1國家政策和監管風險
比如在經營形式、倉庫面積、是否可以拆解、重新包裝、貼標簽、稅務處理、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進口目標國家的海關可能有不同的法規和監管要求。
2管理和財務壓力
比如土地租賃、倉庫建設、倉庫租賃、倉庫維護、人工成本、雜費等。,前期投入大,盈利周期長,倉庫爆倉風險,錯發貨/漏發貨/錯入賬導致存貨損益,缺乏規模效應,進出倉通關風險。
3庫存滯銷風險
據行業統計,約70%的跨境電商企業選擇低價銷售商品,19%選擇銷毀,11%選擇其他方式,這將降低海外倉的營業收入和盈利能力,增加海外倉的經營風險。
因此,建議跨境電商企業在開展海外倉業務時,要註意風險預測和防範。
1發展靈活的海外倉業務模式,推動風險轉移機制多元化。比如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銀行貸款、證券融資等多渠道融資;充分利用轉移價格和靈活的支付制度規避匯率風險;運營虛擬海外倉,減少前期投入壓力。
2.采用新的合作模式,提高風險防範能力。比如,積極推動海外倉從集/送的初級模式向多功能的“壹站式”物流中轉中心轉型;探索“物流專線+邊境倉+海外倉”、“物流專線+海外倉”、“跨境電商平臺+外貿綜合服務+海外倉”等混合應用模式;借鑒亞馬遜物流服務模式,積極拓展退換貨、轉倉、貼標、換標、產品檢測、開箱、繳納海關保險等綜合性、多功能服務。
3.積極建設智能海外倉系統,降低錯交、漏交風險;優化財務系統,方便存貨盤點和對比,及時發現和處理存貨盤盈風險。
跨境電子商務出口的海外稅收風險
隨著全球跨境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跨境電子商務稅收問題已經成為全球關註的問題。越來越多的國家或地區加強了跨境電子商務稅收監管,探索和實踐了跨境電子商務稅收模式和路徑。
英國法律明確規定,所有網上銷售的商品都必須繳納增值稅,壹般標準稅率為17.5%,優惠稅率為5%。
俄羅斯聯邦海關總署第1861號令規定,從2018年7月1日起,所有郵政包裹必須提供收貨人的個人稅號和購物網站鏈接,以查看免稅進口商品是否超量,否則包裹將退回發貨人。
日本要求654.38+00萬日元以上的跨境電商在中國進行書面註冊,並指定稅務師代理。
2009年3月21日,2065438,泰國新的電子商務稅收法案正式生效,要求符合條件的企業經營者納稅。
2019年5月底,土耳其開始對電子商務產品和其他郵遞物品征收高達20%的進口關稅,並將進口商品價值限制在500歐元以內。
2020年6月5438+10月1日起,印尼將大幅降低跨境電商商品進口稅,從每天75美元降至3美元。
自2021,1,1起,歐盟對跨境電子商務商品貿易實施新的增值稅標準化法案。其主要措施包括:將“壹站式”征稅制度擴展至歐盟和非歐盟國家內部的長途銷售活動,取消從非歐盟國家進口到歐盟的低價商品的增值稅免稅政策。商品銷售時,商家可以退還增值稅,並按銷售額繳納相應的銷售稅。
隨著監管的收緊,想要開拓歐洲市場的跨境電商企業增值稅合規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在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之際,相關國家或地區的稅收政策也在迅速調整。跨境電商企業應關註各國增值稅政策的變化,為新冠肺炎疫情後的市場復蘇做準備。
跨境電子商務違規行為承擔著廣泛的風險。
與傳統壹般貿易相比,跨境電商貿易產業鏈長,參與者多,包括第三方運營平臺、物流公司、支付公司、軟件開發商、多級供應鏈公司等。
《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監管的公告》要求,平臺企業、支付企業、物流企業應當在海關註冊登記,首次將這些企業納入海關管理對口單位範疇。此外,海關有權對參與制造或傳輸虛假交易、支付、物流“三單”信息、為二次銷售提供便利、未審查消費者身份信息真實性等行為的企業進行處罰。,導致個人身份信息或年度購買額度被盜用、二次銷售等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涉嫌走私或者違規的,由海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可見,在跨境電商的進出口中,保證申報信息的真實性不再僅僅是貨主和報關代理的事情。除了電商公司,其他環節的參與者也可能構成走私犯罪的主體,如貨主、海外買家、清關公司、跨境電商平臺的開發者等。因此,在保證“三單”真實性的同時,上下遊環節的企業將承擔更多的責任和義務,這也意味著他們將面臨更大的法律風險,應該更加警惕和重視。
跨境電子商務支付風險
相比國內支付,跨境電商涉及的監管法律法規更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等。
因此,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應選擇具備支付業務許可證的合格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資金收付和結售匯業務,確保資金收付和結售匯符合《跨境電子商務支付機構外匯支付業務試點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要求,嚴格遵守國家其他外匯管理法律法規,做到合法合規經營。
跨境電子商務知識產權合規風險
隨著創新和知識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驅動力,各國都加強了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知識產權糾紛成為國際經貿糾紛的重要內容和領域。
例如,歐盟高度關註國際貿易中的知識產權。OECD和歐盟知識產權局發布的《假冒盜版商品貿易趨勢》報告,以及歐盟海關知識產權執法報告,在國際上有較大影響。歐盟認為,全球侵權假冒貿易仍在增長,從2005年的2000億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2065438+5000億美元,占全球貿易額的3.3%。其中,通過跨境電商快遞、鐵路、公路運輸等渠道的案件大幅增加;在歐盟海關的預警系統中,中國貨物被列為“高風險”。
再比如,2019年底,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知識產權服務中心在全國範圍內進行的壹項社會調查得出結論,電商平臺已經成為侵權假冒商品的重災區。然而,電子商務侵權和網絡盜版的嚴重也與惡意註冊或假冒商標行為屢禁不止、專利糾紛解決和市場準入便利化水平提高、保護商業秘密的法律法規完善、司法和執法處罰力度進壹步加大等有關。,並列舉了我國知識產權保護中亟待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