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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業會計賬務處理應如何做?

建築業會計賬務處理應如下:

1、建造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

直接成本項目包括:

1)人工費、

2)材料費、

3)機械使用費、

4)其他直接費。直接費發生時直接計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明細科目。間接費發生時計入“工程施工—間接費”,期末分配轉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施工企業按合同規定與建設單位結算工程價款,應向建設單位報送“工程價款結算賬單”也叫“中期支付申請單”等。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和建設單位批準,施工企業會計憑批準的“工程價款結算賬單”作為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處理:

借:應收賬款

貸:工程結算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

3、當建設單位支付工程價款時,施工企業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註:收取工程款不應確認會計收入

擴展資料:

周轉材料報廢時,應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壹)采用壹次轉銷法的,將報廢周轉材料的殘料價值作為當月周轉材料轉銷額的減少,沖減有關成本、費用,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等科目。

(二)采用其他攤銷法的,將補提攤銷額,借記“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周編轉材料攤銷);將報廢周轉材料的殘料價值作為當月周轉材料攤銷額的減少,沖減有關成本、費用,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等有關科目。

同時,將已提攤銷額,借記本科目(周轉材料攤銷),貸記本科目(在用周轉材料)。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建築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