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分兩種。壹種是當事人或者其他有關公民不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依法請求法院或者檢察機關重新處理。二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政黨、社團成員對處分不服時,向原機關、團體或者上級機關、團體提出意見。
會計審核是指審批;銀行業的審計是指壹個系統的、獨立的和有記錄的過程,以獲取審計證據並對其進行客觀評估,以確定符合審計標準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