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間用的消防器材、消防警鈴計入低值易耗品,用五五攤銷法攤銷。
1、購入時
借: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消防器材
貸:銀行存款?等
2、領用時,先分攤50%成本
借:管理費用—低值易耗品攤銷
貸: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消防器材
報廢時再按上述分錄核銷剩余的50%成本。
消防器材雖然放在車間使用,但其不是產品成本的壹部分,如果計入制造費用,就會轉入產品成本。這樣影響產品的實際成本。而消防工作是整個企業的範疇,是管理工作內容,應該作為期間費用處理。
擴展資料:
低值易耗品攤銷的主要方法有:
1、壹次攤銷法
壹次攤銷法是指領用低值易耗品時,將其價值全部壹次轉入產品成本的方法。這種方法適用於價值低、使用期限短,或易於破損的物品如玻璃器皿等。采用這種方法攤銷低值易耗品價值時,其最高單價和適用品種必須嚴格控制,否則會影響各期產品成本負擔。
2、分期攤銷法
分期攤銷法是根據領用低值易耗品的原值和預計使用期限計算的每月平均攤銷額,將其價值分月攤入產品成本的方法。攤銷期壹般不應超過壹年。這種方法適用於期限較長、單位價值較高,或壹次領用數量較多的低值易耗品。
3、五五攤銷法
五五攤銷法亦稱五成攤銷法,就是在低值易耗品領用時先攤銷其價值的50%(五成),報廢時再攤銷其價值的50%(扣除殘值)的方法。采用這種方法,低值易耗品報廢以前在賬面上壹直保留其價值的壹半,表明在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占用著壹部分資金,有利於對實物的使用進行管理。
4、凈值攤銷法
凈值攤銷法是根據使用部門、單位當期結存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凈值和規定的月攤銷率(壹般為10%),計算每月攤銷額而計入產品成本的方法。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凈值是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計劃成本減去累計攤銷額後的余額。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