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使用權的原價是指企業在取得資產使用權時支付的全部成本。這包括租賃負債的初始計量金額;租賃期開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賃付款金額,如有租賃優惠,扣除已享受的租賃優惠相關金額;承租人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以及承租人為拆除和移走租賃資產、恢復租賃資產所在場地或使租賃資產恢復到租賃條款中約定的狀態而發生的估計費用。這些成本加起來,就構成了使用權資產的原價,是企業會計核算和審計的重要依據。
資產使用權的會計處理:
1.使用權資產的確認: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應當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
2.使用權資產的初始計量:通常以租賃負債的初始金額為基礎,可能包括租賃預付款和初始直接費用;
3.使用權資產的後續計量:可采用成本模式或重估模式,需要定期進行折舊和減值測試;
4.使用權資產折舊:在租賃期內平均分配,直至租賃期滿,除非使用權資產的使用方式不均勻;
5.使用權類資產減值:當出現減值跡象時,需要按照相關減值規定進行測試和計量。
綜上所述,使用權資產的原價是指企業為取得使用權資產所支付的全部成本,包括租賃負債的初始計量金額、扣除租賃激勵後實際支付的租金、初始直接費用以及與租賃資產相關的拆卸、拆除或修復費用。這壹數額是會計記錄和審計的主要依據。
法律依據:
企業會計準則第265438號+0-租賃
第十四條
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開始日確認資產使用權和租賃負債,但適用本準則第三章第三節簡化的短期租賃和低值資產租賃除外。資產使用權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租賃資產的權利。租賃期的起始日是指出租人將租賃資產提供給承租人使用的起始日。綜上所述,企業需要定期檢查其資產使用權的有效性,以確保其在未來能夠持續提供有效的經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