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
初級會計職稱是助理會計師。擔任助理會計師的基本條件是:掌握財務會計的壹般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並能夠正確執行有關財務方針政策和財務會計法規。
能夠承擔某壹方面或重要崗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2017 165438+10月4日,十二屆NPC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將第三十八條修改為: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的專業能力。
中國的會計制度建立於民國時期。當時北洋政府農商部頒布了《會計師暫行章程》,對合格的會計師頒發證書。1927年,國民黨政府財政部頒布《會計師註冊章程》;不久,會計師被劃歸工商部管理,《會計師章程》頒布。
65438年至0929年,立法院頒布了《會計師條例》。1945和1946年先後頒布了《會計法》和《會計師審計辦法》。對會計師資格的取得、會計師事務所的設立和業務範圍、會計師協會、會計師的紀律處分等作出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1 10年10月24日,國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制定了《註冊會計師管理規則》,規定經當地市工商局或縣人民政府批準的會計師可以在當地執行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