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戶的基本程序:
第壹步:根據要使用的各類賬冊的格式要求,準備好各類賬頁,用賬夾將活頁賬頁裝訂成冊。
第二步:在賬簿“期初表”上寫下公司名稱、賬簿名稱、冊數、頁數、開業日期、記賬員和會計主管人員姓名,並加蓋姓名章和公司公章。記賬員或主管會計本年度工作調動時,應註明交接日期、交接人員及交接人員姓名,雙方簽字或蓋章,明確經濟責任。
第三步:在總賬賬戶頁面按照科目表的順序和名稱建立總賬賬戶;根據總賬賬戶明細核算的要求,在各明細賬戶設立二級、三級明細賬戶。原單位在當年各級開始建賬時,應結轉上年賬戶余額。
第四步:啟用自定義賬簿,從第壹頁到最後壹頁進行編號,不允許跳頁和缺號;使用活頁賬簿時,應按照科目順序編制科目頁碼。每個賬戶編號後,應填寫“賬戶目錄”,在目錄中登錄賬戶名稱頁,並粘貼索引紙(賬戶標簽)註明賬戶名稱,便於檢索。
開戶依據:
企業建賬的依據應以經法定中介機構核實評估的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須經有關部門確認或備案)和驗資報告,以及評估調整後的財務賬目(即, 資產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及有關部門確認的資產評估基準日評估值與資產評估基準日賬面價值的差額調整)和會計調整(即資產評估基準日與會計建立基準日之間會計事項的調整)應作為建賬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