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會計
(1)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
股權投資公司賬面價值采用成本法時,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壹般應保持不變。被投資單位宣告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投資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於被投資單位接受投資後產生的累計凈利潤的分配。被投資單位宣布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金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予以收回,並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2)成本法下的股利現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投資年度後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確認為投資收益或沖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可按下列公司計算:
(1)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金額=(投資至本年末被投資單位分配的累計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至上年末被投資單位累計實現的凈損益)×投資企業持股比例-投資企業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
②應確認的投資收益=投資企業當年取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初始投資成本中應扣除的金額。
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
采用權益法時,投資企業應當在取得股權投資後,按照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被投資單位凈損失(按規定或章程規定不屬於投資企業的凈利潤除外)的份額,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確認為當期投資損益。投資企業應當根據被投資單位宣布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其應分得的份額,並相應減少投資的賬面價值。
企業應當定期對長期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逐項檢查,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