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所需資料
凡需要辦理會計從業資格檔案調入的人員,請攜帶以下資料到指定地點辦理:
1.《中華人民***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如有工作單位的需加蓋單位公章);2.壹寸藍底彩照兩張;
3.調出地財政部門的調轉表兩份(表上需有當地財政部門調轉經辦人姓名,電話、調轉日期並加蓋公章);4.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書、職稱證、會計證原件和A4紙規格復印件各壹份。
(二)註意事項
由調出財政部門封存在信封內的會計從業資格證及調轉材料請勿私自打開,否則後果自負;2.調出省份財政部門必須已建立財政內網管理平臺,未參加信息采集,未經過財政內網管理平臺調轉的人員,不能辦理檔案調入;3.檔案從調轉之日開始90天內有效,請盡快辦理調入手續,逾期後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