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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記賬業務的範圍如下:
1.根據委托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2.提供外部財務和會計報告。代理記賬機構為委托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經代理記賬機構負責人和委托人簽字蓋章後對外提供;
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信息;
4.協助客戶建立和完善內部財務控制系統;
5.客戶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6.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登記和註銷登記手續,辦理壹般納稅人認定;
7.代理納稅申報;
8.常年擔任稅務、會計顧問,提供會計、稅務咨詢服務;
9.代理建帳、記賬,設計企業財務制度,為企業提供財務報表分析;
10,辦理減稅、退稅、免稅;
11,代理財產損失,投資損失核銷,代理審批手續;
12,稅收籌劃;
13,協助企業重組改造,設計企業管理系統;
14,開展網上稅務和財務咨詢服務。98%的代理記賬機構只提供整理原始憑證、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編制會計報表、申報納稅五項基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