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準則規定,對於企業內部的研發項目(包括已經確認為無形資產的正在進行的研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計入當期收款後的損益(管理費用);發展階段的支出在滿足壹定條件即資本化時,可以確認為無形資產。由於不同階段支出的會計處理存在巨大差異,正確區分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是關鍵。研究階段支出的會計處理是有計劃的、探索性的,是為進壹步的開發活動做準備。由於已經進行的研究活動未來是否轉入開發,開發後是否形成無形資產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該階段的支出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如何人為地將R&D活動劃分為兩個階段並不是壹件簡單的事情。因為研發項目很可能是壹個叠代的過程,研發很可能同時進行。在新標準的相關應用指南中,以列舉的形式描述了可納入研究階段的活動:“旨在獲取知識、應用研究、評價和最終選擇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識的活動,對材料、設備、產品、工藝、系統或服務的替代物的研究,以及新的或改進的材料、設備、產品、工藝、系統或服務的可能替代物的準備、設計、評價和服務。”
會計人員在判斷屬於這壹階段的支出時,在進行會計處理之前必須非常確定,因為根據新準則的規定,在同壹無形資產在開發過程中達到資本化條件之前已經計入損益的支出是不可調整的。
在這個階段,相關的會計處理是:費用發生時的借款: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
貸款: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及其他相關科目。
學期結束
借:管理費
貸: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
與研究階段相比,開發階段應該是研究階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備形成壹種新產品或新技術的基礎條件。比如生產或使用前的樣機、模型的設計、建造和試驗,沒有商業生產經濟規模的試生產設施的設計、建造和運行,都屬於開發活動。
新準則中研發支出資本化的條件相對嚴格。根據新準則,內部研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只有在滿足以下條件時才能資本化:
(1)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便使用或出售在技術上是可行的。判斷無形資產開發在技術上是否可行,應當以現階段取得的成果為基礎,提供相關證據和材料,證明企業開發所需的技術條件已經具備,不存在技術障礙或其他不確定性。例如,企業已經完成了使資產滿足設計方案中的功能、特性和技術所必需的所有規劃、設計和測試活動,或者已經過專家鑒定。
(2)有完成該無形資產並使用或出售的意圖。企業應該能夠說明其開發無形資產的目的。
(三)無形資產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夠證明使用該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於市場或者無形資產本身存在於市場;內部使用的無形資產應證明其有用性。無形資產能否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應可靠地預測運用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的市場情況,以證明生產的產品有市場並能帶來經濟利益,或市場對無形資產有需求。
(四)有足夠的技術、財務和其他資源支持該無形資產的開發,並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企業應當能夠證明能夠獲得開發無形資產所需的技術、財務等資源,以及獲得這些資源的相關計劃。如果企業的自有資金不足以提供支持,它應該能夠證明外部資金支持的存在,如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聲明願意為該無形資產的開發提供必要的資金。
(5)歸屬於該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這要求企業單獨核算R&D支出,如直接R&D人員工資、材料費用和相關設備的折舊費用。同時從事多項研究開發活動的,所發生的費用應當按照合理的標準在研究開發活動之間進行分攤;不能合理分配的,計入當期損益。
發展階段的會計處理是:
支出發生時
借方: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貸:原材料、銀行存款等相關科目。
研究開發項目達到預定目的並形成無形資產後,
借:無形資產-xx
貸: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