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管理費用——公積金(按員工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住房公積金(企業部分)
2.企業繳納公積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企業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貸款:銀行存款
3.企業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款-應付款
貸款: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
企業通過“管理費用”等科目核算公積金;企業繳納公積金時,應當設置“應付職工薪酬”核算企業部分公積金,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職工個人部分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