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理事是與壹般員工區別的公司高層管理者,理事職位相當於中國的董事職位、韓國理事通常有專務理事、常務理事、理事。韓國公司的部長、次長、科長等都是理事以下的職位,是中層管理者.
常務也是理事的壹種,全稱叫常務理事,比理事高壹個級別,常務理事上面還有專務理事,簡稱專務.
韓國公司裏的職位名稱如下:
1、會長,副會長,社長,副社長,專務理事,常務理事,理事,監事,顧問,部長,本部長,部長代理,次長,室長,課長,課長代理,代理,系長,主任,職員 。會長---集團董事長社長---單個公司的負責人和最高權利人,類似集團公司下的總經理。
2、部長---同中國,公司內某個部門的負責人。室長---某辦公室的小領導,類似辦公室主任。最小的叫組長,班長,系長 ,然後是課長,次長,部長 ,有的韓企還有室長 。
擴展資料:
理事長職責:
理事長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合法經營。密切註意市場動態準確進行本社的經營策劃,掌握企業發展目標及方向。科學公正,恪盡職守,合理勤政,廉潔自律。行使以下職責:
1.主持本社的生產經營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經營管理制度;
4.提請聘任或者解聘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經營管理人員;
5.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理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6.本社理事長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經理;
7.制定企業發展目標,確定企業發展方向,進行企業策劃。 審批企業的重大事項。
百度百科-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