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培訓 - 原始財務憑證的復印件是否有效?

原始財務憑證的復印件是否有效?

原始憑證復印件無效,不得作為記賬憑證的依據。原始憑證的遺失,應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具體規定辦理。從其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遺失的,應當取得原簽發單位加蓋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始憑證的編號、金額和內容。經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批準後,方可作為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是經濟業務發生時取得或者填制的憑證,用於記錄和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者完成。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包括:憑證名稱、填制日期、憑證號、填制和受理憑證的單位名稱、業務內容、業務數量和金額、填制單位、填制人、經辦人或檢查人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