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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承兌匯票後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1.收到匯票時,會計分錄為:借:應收票據貸:應收賬款。

2.付款的會計分錄是:借記:應收賬款,貸記:應付票據。

擴展數據:

承兌匯票是指已被承兌的票據。即在交易活動中,賣方為了要求買方付款而簽發匯票,由付款人在票面上註明“承兌”字樣並簽名,以承認到期付款。付款人在承兌後成為匯票的承兌人。商業承兌匯票由買方承兌,銀行承兌匯票稱為銀行承兌匯票。

承兌匯票可分為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同時,根據現有的形式,票據可以分為紙質承兌匯票和電子承兌匯票。

出票人簽發匯票交付收款人,收款人向匯票記載的付款人請求付款,付款人承擔付款義務,銀行收取壹定的手續費用。承兌匯票只適用於定期付款、出票後定期付款和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見票即付的票據不需要提示承兌,所以不存在承兌行為。同時,沒有必要接受出票人和付款人為同壹人的匯票。

參考資料:

驗收稿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