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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捐贈商品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公司對外捐贈商品時,應視同銷售處理,可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相應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對外捐贈商品分錄

企業對外捐贈商品無論是增值稅還是企業所得稅均屬於視同銷售行為。對外捐贈現金、銀行存款等: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對外捐贈商品

按照視同銷售進行賬務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捐贈支出稅前扣除標準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12%的部分,準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壹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營業外支出核算內容

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損失,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盤虧損失、罰款支出、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其中: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包括固定資產處置損失和無形資產出售損失。固定資產處置損失,指企業出售固定資產所取得價款或報廢固定資產的材料價值和變價收入等,不足以抵補處置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清理費用、處置相關稅費所發生的凈損失;無形資產出售損失,指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所取得價款,不足以抵補出售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出售相關稅費後所發生的凈損失。

盤虧損失,主要指對於財產清查盤點中盤虧的資產,在查明原因處理時按確定的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的金額。

罰款支出,指企業由於違反稅收法規、經濟合同等而支付的各種滯納金和罰款。

公益性捐贈支出,指企業對外進行公益性捐贈發生的支出。

非常損失,指企業對於因客觀因素(如自然災害等)造成的損失,在扣除保險公司賠償後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凈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