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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的會計要素有

企業會計準則將會計要素分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股東權益)、收入、費用(成本)和利潤。其中,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三個會計要素側重於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構成資產負債表要素。

財產;資產

內容:資產是指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並預期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資產可以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其中,流動資產是指在1年或以上的壹個營業周期內可以變現或消耗的資產,主要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非流動資產是指只能在1年或超過1年的壹個營業周期才能變現或消耗的資產,主要包括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

負債

內容:負債是指企業因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預計將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負債可以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其中,流動負債是指將在1年(含1年)或超過1年的壹個業務周期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付款項、預提費用等。非流動負債是指償還期為1年或超過壹個營業周期的債務,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和長期應付款。

條件:

1.負債是企業承擔的流動義務。

2.負債預計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3.負債是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

此外,與該義務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且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所有者權益

內容: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的資產扣除負債後,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權益。所有者權益的來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留存收益等。,通常由股本(或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包括股本溢價或資本溢價和其他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組成。

所有者權益是投資者對企業凈資產的所有權,也稱為股東權益。所有者權益是所有者對企業資產的剩余索取權。

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構成了企業資本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