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月65438+10月1至4月30日為年檢起止時間。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對企業上壹年度的情況進行檢查。企業應在05年3月15日前向登記機關提交年檢材料。
1.企業登記事項的實施和變更。
2.股東或投資者提供的出資或合作條件。
3.企業對外投資。
4.企業設立分支機構。
5.企業的生產經營。
年檢對象
年檢對象為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人企業法人及其他經營單位。當年註冊的企業,從次年起參加年檢。
年檢的基本程序
1.企業申請並提交年檢報告等相關材料。
2、登記機關受理年檢材料。
3.企業繳納年檢費用。
4.登記機關應當加蓋年度檢驗標誌和印章。
5.登記主管機關應當交回企業營業執照。
年檢時間要求
每年6月65438+10月1至4月30日為年檢起止時間。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對企業上壹年度的情況進行檢查。企業應在05年3月15日前向登記機關提交年檢材料。
年檢需提交的文件
(1)年檢報告。
(二)營業執照和工商IC卡原件及復印件。
(3)企業法人的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四)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
非法人分支機構除提交第(壹)、(二)、(四)項所列文件外,還應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應加蓋登記機關的公章。
公司和外商投資企業應提交年度審計報告。
新設立不滿壹個會計年度的企業法人和按章程或合同規定出資期限屆滿的外商投資企業,應提交驗資報告。
登記機關要求驗資的其他企業,還應當提交驗資報告。
持有免檢證書的企業免於提交審計報告。
年審是指企業可以通過專業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年度會計報表進行審計。審計報告需要在年度審查期間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