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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賬憑證的填制日期壹般為

記賬憑證的填制日期壹般為財會人員填制記賬憑證的當天日期,也可以根據管理需要,填寫經濟業務發生的日期或月末日期。

資料拓展:

記賬憑證,會計專業術語,是財會部門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載經亮則濟業務簡要內容,確定會計分錄,作為記賬依據的會計憑證。記賬憑證亦稱分錄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按照登記賬簿的要求、確定賬戶名稱、記賬方向和金額的壹種記錄,是登記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的依據。

記賬憑證是由會計人員對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按其經濟業務的內容加以歸類整理,作為登記賬簿依據的會計憑證。會計人員填制記賬憑證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進行。

給記賬憑證編號,是為了分清記賬憑證處理的跡帶先後順序,便於登記賬簿和進行記賬憑證與賬簿記錄的核對,防止會計憑證的丟失,並且方便日後查找。

業務量大的單位,可使用“記賬憑證編號單”、按照本單位記賬憑證編號的方法,事先在編號單上印滿順序號、編號時用壹個銷壹個,由制證人註銷,在裝訂憑證時將編號單附上,使記賬憑證的編號和張數壹目了然,方便查考。

復雜的會計事項,需要填制二張或二張以上的記賬憑證時,應編寫分號,即在原編記賬憑證號碼後面用分數的形式表示,如第8號記賬憑姿鍵蘆證需要填制二張記賬憑證。

填寫日期壹般是填財會人員填制記賬憑證的當天日期,也可以根據管理需要,填寫經濟業務發生的日期或月末日期。如報銷差旅費的記賬憑證填寫報銷當日的日期。

現金收、付款記賬憑證填寫辦理收、付現金的日期;銀行收款業務的記賬憑證壹般按財會部門收到銀行進賬單或銀行回執的戳記日期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