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明確規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沒有取得證書的人不能從事會計工作。要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必須通過會計證考試(考試科目為:會計基礎、財務法規和會計職業道德)和會計電算化考試。規定要同時通過三門課,才能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由財政部頒發,各省市地方財政廳(局)管理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