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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中,工程施工和主營業務成本的區別

壹、會計核算不同

1、工程施工:工程施工下設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其他直接費等四個明細。

2、主營業務成本:壹般在確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或在月末,將已銷售商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主營業務成本。

二、性質不同

1、工程施工:是建築安裝企業歸集核算工程成本的會計核算專用科目

2、主營業務成本:執行工程項目的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性活動所發生的成本。

擴展資料:

工程施工的具體會計處理:

壹、本科目核算企業(建造承包商)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合同毛利”進行明細核算。

三、工程施工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進行合同建造時發生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以及施工現場材料的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臨時設施折舊費等其他直接費用,借記本科目(合同成本),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2、發生的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職工薪酬、固定資產折舊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汙費等間接費用,借記本科目(間接費用),貸記“累計折舊”、“銀行存款”等科目。期(月)末,將間接費用分配計入有關合同成本,借記本科目(合同成本),貸記本科目(間接費用)。?

4、確認合同收入、合同費用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合同毛利)。?

5、合同完工時,應將本科目余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結算”科目對沖,借記“工程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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