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培訓 - 《經濟法基礎》歷年真題,帶考點整理。

《經濟法基礎》歷年真題,帶考點整理。

2023年初級會計考試備考如火如荼。在備考階段,很多考生通過簡單的解題訓練來了解考點。下面深空網給大家幾道歷年經濟法基礎真題,看看如何掌握知識點。

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試練習

1.在下列形式中,效率最低的是()

A.法律

B.行政法規

C.地方法規

D.組成

2.納稅人有權判斷納稅人因偷稅和涉嫌犯罪應負刑事責任的是()

A.公安局

B.國家稅務總局

C.人民法院

D.人民政府

3.下列可以直接引起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的是()。

A.法律事實

B.法律關系的客體

C.法律關系的主體

D.法律關系的內容

4.在下列法律形式中,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規定國家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屬於國家根本法的是()。

A.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B.《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國家法律

C.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D.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5.在以下對法律的分類中,法律的空間效力、時間效力或人的效力被歸類為()。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基本法和普通法

C.壹般法和特別法

D.實體法和程序法

下面是答案。

看完才能看~

1.答案:c。

效力的層次分析:憲法性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同級及下級地方政府規章。

2.答案:C

解析(1)刑事“責任只能由國家南方量刑機關(人民法院)判處;

(2)選項ABD屬於行政機關要求相對人承擔“行政”責任的權利。

3.答:答

法律事實分析是指法律規範所確定的能夠產生法律後果的情形,即能夠直接引起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或消滅。

4.答:答

憲法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是國家的根本法。憲法規定國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最嚴格。

5.答案:C

分析

(1)選項A:按照法律的創設和發布方式分類;

(2)選項B:按法律的內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類;

(3)選項D:按照法律的內容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