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換發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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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置換的範圍
全省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需要換發新證,2016取得藍色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無需更換。
第二,更換時間
更換工作於2016年4月6日開始,2017年6月30日結束。屆時舊版證書將失效,到期未申請換證的會計從業人員需要重新考試並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三、置換法
全省持有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從業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河南省財政廳會計處”網站,填寫《換發新證申請表》,攜帶申請表原件、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及相關證書(學歷、職稱)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所屬管理部門(或其服務大廳)辦理換發。
為提高工作效率,部分市(縣、區)會計管理機構和河南省財政廳會計服務大廳將采取“預約續聘”的方式。會計人員在“河南省財政廳會計處”網站填寫個人信息後,需要預約換證受理日期,並在預約日期內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所屬管理部門(或其服務大廳)辦理換證。當天不辦理的,預約無效,需要重新預約。
此次換證後,“發證日期”即為新證的換證時間。“首次發證時間”是指會計人員首次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時間。有效期結束前3個月內,應更換新證。
四。相關要求
(壹)2011年後(含2011年)未完成年度繼續教育的,應通過“河南省財政廳會計處”網站完成年度會計繼續教育後方可更換。2016 10 1之後辦理了補錄手續的,還必須在2016完成繼續教育。
(2)根據財政部對全國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的要求,請各會計人員在填寫《換發新證申請表》時,如實、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
如更換後會計人員個人信息發生變化,請及時登錄“河南省財政廳會計處”網站進行信息變更,以免影響個人信息的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