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填寫戶籍的,填寫會計證所屬的。
因為這個信息采集後續和繼續教育有關,填戶籍地沒有用啊。如果會計證所屬機構與自己常駐地不同,導致不方便,要遷移會計證的。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俗稱會計證、會計上崗證,是具有壹定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書,曾經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唯壹合法憑證,是進入會計崗位的“準入證”。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作出修改,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將第三十八條修改為:“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關於換領新版證書的工作安排
自2014年11月7日起,啟動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換發工作。換證工作作為全省各級會計管理機構的日常工作事務,不再抽出專門時間集中換證。持證人員換證實行“先網上申請,後現場換領”。
系統中持證人員持證時長(自首次發證日期起計算)達到5年6個月,在持證人員登錄系統時,系統將自動給出換證提示並引導持證人員登錄證書換發界面完成換證信息申請(未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的,必須先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
持證人員可登陸湖南會計信息網,順次點擊“會計從業資格”—“變更/換證”,進行網上申請。
提交申請後,持證人員攜帶舊版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壹寸本人彩色證件照壹張,向所屬地財政部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申請換領新版證書。
由於需換證人員多,工作量大,凡在201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舊版證書,可在2015年12月31日前換證,2016年1月1日起失效。
到期日晚於2014年12月31日的,換證期限為系統給出換證提示之後6個月,超過6個月失效。失效後,持證人員不能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能進行調轉登記、信息變更登記等相關操作。
以上內容參考 百度百科——會計從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