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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課費個稅怎麽扣繳?附加稅務會計分錄

講課費屬於勞務報酬所得,應按規定繳納個稅。那麽如何代扣代繳講課費的稅款呢?如何做會計分錄?讓我們互相了解壹下。

稅後演講費的預扣稅

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6]540號):

講課費(稅後)按以下標準執行: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課時最高不超過500元,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課時最高不超過1,000元,院士和全國知名專家每課時最高不超過1,500元。講課費按實際課時計算,每半天最多4個課時。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件,講課費屬於“勞務報酬所得”,稅率為20%;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扣除800元;收入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屬於壹次性所得的,應當壹次取得;屬於同壹項目持續收益的,1個月內取得的收益視為壹次。

勞務報酬的個稅會計分錄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

借方:其他業務費用(或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10種壹次性收入稅務處理匯總

哪些個人收入應該納稅?

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財產轉讓、財產租賃、利息、股息、紅利和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