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會計準則規定,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權責發生制為基礎。
權責發生制是以權利和責任的發生來決定收入和費用歸屬期的壹項原則。凡是在本期內已經收到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壹切費用,不論其款項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反之,凡不屬於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
按照我國現行《企業財務通則》和行業財務制度,在國有商業銀行的財務核算中,絕大部分收支項目都實行了權責發生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逾期半年以內的貸款利息收入;
(2)金融機構往來收入;
(3)投資收益;
(4)定期存款利息支出;
(5)金融機構往來支出;
(6)固定資產修理、租賃、低值易耗品購置、安全防衛等大宗費用支出;
(7)無形資產攤銷;
(8)固定資產折舊;
(9)各種稅金。
擴展資料
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體現了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和客觀性要求。其具體要求是,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取得可靠的憑據,進行準確的核算,形成符合質量標準的會計信息。
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來進行會計核算,本來不應該是問題,因為不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整個會計核算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或者說還不如沒有會計核算。
會計處理方法的前後各期相壹致,是會計核算的壹致性的要求。壹個單位在對其不同時期所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時,要在處理方法上保持壹致,這可以增強這個單位的會計指標在縱向上的可比性,這種可比性仍是改善經營管理和作出理性的投資決策所需要的。
壹致性要求壹個單位的會計處理方法必須保持穩定,但並不意味著這個單位的會計處理方法必須自始至終壹成不變。在客觀經濟環境發生變化、改善經營管理需要或會計技術發展需要時,壹個單位是可以也允許改變其會計處理的方法的。
在發生這種變動時,重要的是必須按照有關法規或會計制度的要求在財務報告中予以說明,以便會計信息的使用人了解這種會計處理方法變動的影響。
百度百科-會計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