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對審核原始憑證有哪些規定?
第壹,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審核原始憑證,這是法定義務。第二,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應當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也就是說,審核原始憑證的具體程序和要求應當由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規定,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應當據此執行。比如《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規定,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附有驗收單,確認實物已經驗收入庫。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在審核原始憑證時,應按規定檢查驗收憑證。三是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有權拒絕接受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要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當予以退回,並要求經辦人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更正和補充。《會計法》上述規定的精神,既明確了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的責任和要求,也明確了單位負責人和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的經辦人員的責任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