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清理怎麽做會計科目如下:
壹、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企業因出售、報廢、毀損、對外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轉出的固定資產,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
二、固定資產清理的會計分錄:
1、將要處置的固定資產轉入清理分錄為:借:固定資產清理,累計折舊,貸:固定資產;
2、發生清理費用時:借:固定資產清理,貸:銀行存款、應繳稅費等;
3、處置的收入:借:銀行存款等相關科目,貸:固定資產清理。
註:由於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時不得稅前扣除,所以固定資產報廢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需要對於固定資產減值準備進行稅務處理,即依法進行納稅調減。
三、固定資產清理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因出售、轉讓、報廢和毀損、對外投資、融資租賃、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處置固定資產,按該項固定資產賬面凈額,借記本科目;
按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原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借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2、清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以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等科目。
收回出售固定資產的價款、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等,借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賠償的損失,借記“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固定資產清理完成後,本科目的借方余額,屬於籌建期間的,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生產經營期間由於自然災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屬於生產經營期間正常處理損失的,借記“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所得稅方面,現在對於財產損失不再實行審批或者備案制度,而是由納稅人依法稅法規定直接申報即可,同時需要將相關資料留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