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分錄與審計調整分錄的區別
會計分錄與審計分錄編制的出發點不同,會計分錄的編制是正向的,按照經濟業務及其事項的先後順序和來龍去脈進行編制,最終形成壹組存在必然內在聯系的分錄,編制的法律依據是會計準則。
審計分錄的編制是逆向的,對於審查沒有問題的會計業務不需要調整,有問題的會計賬務則是采取比較的方法,在原會計分錄的基礎上對問題賬戶進行調整。
會計分錄與審計調整分錄的聯系
會計分錄真實的反映了企業經濟業務與相關資金往來的來龍去脈。審計分錄則是會計分錄之後的延續,審計分錄是在審查企業時的報告期,對出現問題的會計賬務進行的業務調整,是對企業所做會計分錄反映失實後,對其進行調整。
會計分錄和審計分錄的編制都是建立在復式記賬基礎上的借貸記賬法,都遵循借貸記賬法的規則。
會計分錄和審計調整分錄的含義
會計分錄是按照復式記賬法的規定要求,對企業每壹筆發生的經濟業務,列出其對應的會計分錄和金額的記錄。每壹項的會計分錄中都包含:會計記賬符號,會計賬戶名稱,摘要和金額。記賬憑證中所編制的會計分錄,能夠系統的反映企業經濟業務的歸類,這樣能夠更好的保證賬戶記錄的正確性,並且方便會計人員在事後進行檢查。
審計調整分錄是審計工作中的壹個重要的組成,體現了審計工作的成果。審計調整分錄的目標主要是對以往審計年度會計報表的調整分錄,然後被審計的單位沒有對企業的會計賬簿行對應的調整,而引起的現在審計年度的審計調整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