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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會計制度科目詳解

政府會計制度科目:財務會計類會計科目和預算會計類會計科目。

財務會計類會計科目包括五種,分別是資產類科目、負債類科目、凈資產類科目、收入類科目、支出類科目。預算會計類會計科目又分為以下三種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預算結余類會計科目。

1、資產類科目:往來款項中,行政單位會計只有壹個“暫付款”科目。這是因為行政單位往來業務內容比較單壹,包括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中與其他單位、所屬單位或本單位職工發生的臨時性待結算款項,在會計核算中簡化為暫付款項的核算。

2、負債類科目: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中與其他單位和個人發生的待結算款項都納入“暫存款”科目核算,包括臨時暫存(存入的押金、保證金等)和應付未付款項、不明性質的資金以及收到外單位委托辦事的資金等,而且對於暫存款,應及時清理結賬,不得長期掛賬。

3、凈資產類科目:凈資產是指資產減去負債後的差額。行政單位凈資產類科目包括“固定基金”和“結余”兩個會計科目。固定基金是指行政單位固定資產所用的資金,固定基金的數額與固定資產的數額始終是相等的。結余是行政單位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余額,正常經費結余和專項資金結余應分別核算。

4、收入類科目:行政單位收入類科目包含“撥入經費”、“預算外資金收入”、“其他收入”三個會計科目,由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入的預算經費,行政單位計入“撥入經費”。

5、支出類科目:行政單位支出類科目包括“撥出經費”、“經費支出”、“結轉自籌基建”三個會計科目,用來核算單位按核定預算將財政或上級單位撥入經費轉播給下屬單位的預算資金或專項資金,因為只有在采用實撥資金方式時才會有這類業務。

現行政府會計制度的亮點

1、統壹了現行各項單位會計制度:有機整合了《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高等學校、中小學校、科學事業單位、彩票機構、地勘單位、測繪單位、林業(苗圃)等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內容。

在科目設置、科目和報表項目說明中,壹般情況下,不再區分行政和事業單位,也不再區分行業事業單位;在核算內容方面,基本保留了現行各項制度中的通用業務和事項,同時根據改革需要增加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的***性業務和事項;在會計政策方面,對同類業務盡可能作出同樣的處理規定。

2、重塑了單位會計要素:新政府會計制度重新規範了單位會計要素,確定單位會計要素包括財務會計要素和預算會計要素。財務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費用;預算會計要素包括預算收入、預算支出和預算結余。

在新政府會計制度的財務會計要素中,“費用”要素取代了“支出”要素,且首次提出預算會計要素包括預算收入、預算支出和預算結余,要求各級行政單位、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核算過程中,核算預算收入、預算支出和預算結余的執行情況。

3、完善了報表體系和結構:政府會計制度將報表分為預算會計報表和財務報表兩大類。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不僅要編制財務會計報表,而且要編制預算會計報表。

新政府會計制度從會計信息化角度,規定單位財務報表的編制主要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以單位財務會計核算生成的數據為準;預算會計報表的編制主要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以單位預算會計核算生成的數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