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營業務收入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通過主要經營活動所獲取的收入。包括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獲取的收入等。企業應設置“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的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賬戶用於核算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在“主營業務收入”賬戶下,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其他業務收入會計分錄
1、銷售原材料時: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結轉成本: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原材料
2、收到出租租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期末結轉時:
借:其他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各類企業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材料物資及包裝物銷售、無形資產使用權實施許可、固定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運輸、廢舊物資出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