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審計收費通常采用基本收費+追加收費兩部分組成,基本收費壹般定為建設單位送審總造價的0.1--0.3%左右,追加收費壹般定為中價機構審減金額的4--9%左右。審計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在工程投資中單獨列支。
比如壹個送審1000萬的項目,業主和審計單位談好按2%支付審計費,那麽審計在這塊裏可以拿到1000*2%=20萬,如果審核後是960萬,1000/960-1=0.0417,沒超出5%,那麽審計只能拿到20萬。
如果審核後最終造價是800萬,1000-(800*1.05)=160萬。那麽160*5%=8萬,這個8萬由施工單位支付。審計可得20+8=28萬。而且審計核增、核減都要算。
擴展資料:
對於建設單位來說,由於造價審計只是審核單項、單位工程的合同造價,壹個建設項目的總的支出是由很多單項、單位工程組成的,而且還有很多支出比如前期開發費用、工程管理雜費等是不需要造價審計的。
所以還要有壹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就是將造價工程師審定的,和未經造價工程師審核的所有支出加在壹起,審查其是否有不合理支出,是否有擠占建設成本和計劃外建設項目的現象等,來確定壹個建設項目的總的造價。這由註冊會計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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