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是規範後的會計專用詞,而“帳”是未規範前所使用的字。 目前這兩個字的用法已區別開來,其演變過程時:先有“帳”字,本義:篷帳、有頂的篷帳。現義同本義:壹種張掛或支架起來作為遮蔽用的器物,通常用布帛氈革制成。 “
帳”開始與計算有關,是源於古代遊牧民族計算人戶時,用它作單位 。因他們逐水草而居,每戶住壹頂帳篷,故按帳計人戶數。[帳者,猶中國之戶數也。—《後漢書》]故在古代,壹直用“帳”來表示表示計算相關含義。 後發展為“帳”字改從貝,寫作“賬”,表明與財富有關。最初本義就是賬目,關於銀錢財物出入的記載。現義也同本義,運用於會計領域中。
擴展資料:
在1983年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輯的《現代漢語詞典》中,把“賬”字歸入“帳”字第2義項之中,即把關於貨幣、貨物出入記載意義的“賬”字歸並到“帳”字中,“賬”字並無單獨解釋。在1994年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輯的《現代漢語詞典》中,把“帳”和“賬”分開單獨註釋。“帳”字兩層含義,壹是用布、紗或綢子等做成的遮蔽用的東西,如帳幕、帳篷;二是“帳”同“賬”。
“賬”字專用於關於貨幣、貨物出入記載,如賬本、賬簿等。由此可見,“帳”字含義比“賬”字含義廣壹些,“帳”字通“賬”字,換言之,有關貨幣、貨物出入記載的用賬或帳均可。新近頒布的《會計法》中有關帳簿的帳字,《人民日報》刊發時用的是“帳”字而未用“賬”字;而在財政部會計司新近印發的壹些文件中見到的是“賬”字而不是“帳”。既然《現代漢語詞典》中說“帳”通“賬”(註意不是“賬”同“帳”,“帳篷”是不能寫成“賬篷”的),帳簿、帳本、帳目中的“帳”字,用帳、賬均可。不過,在通篇財務報告、報表附註中應力求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