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與會計的區別主要是產生前提不同、性質不同、對象不同、方法程序不同、職能不同。審計與會計的聯系是審計與會計是兩種不同的但又有聯系的社會活動,審計的主要對象是會計資料及其所反映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會計資料是審計的前提和基礎。
1、產生前提不同:
審計產生於經濟監督的需要。
會計的產生前提是加強經濟管理,核算和分析經濟活動。
2、性質不同:
審計審查的是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具有外在性和獨立性。
會計反映的是監督生產經營的過程。
3、對象不同:
審計對象:會計資料和其他經濟信息所反映的經濟活動。
會計對象:資金運動過程。
4、方法程序不同:
審計方法體系:規劃方法、實施方法、管理方法。
會計方法體系:會計核算、會計分析、會計檢查。
5、職能不同:
審計職能:監督、評價和公證。
會計職能:對經濟活動過程的記錄計算、反映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