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表的現金是指企業庫存現金、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以及現金等價物.
具體包括以下四個方面內容:
(壹)庫存現金
庫存現金是指企業持有可隨時用於支付的現金,即與會計核算中"現金"科目所包括的內容壹致.
(二)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是指企業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隨時可以用於支付的存款,即與會計核算中"銀行存款"科目所包括的內容基本壹致.它們的區別在於:存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款項中不能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不應作為現金流量表中的現金,如不能隨時支取的定期存款.但提前通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則包含在現金流量表中的現金概念中.
(三)其他貨幣資金
其他貨幣資金是指企業存在銀行有特定用途的資金或在途中尚未收到的資金,如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證保證資金、在途貨幣資金等.
(四)現金等價物
現金等價物是指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現金等價物的主要特點是流動性強,並可隨時轉換成現金的投資.
:通常指購買在三個月或更短時間內即到期或即可轉換為現金的投資,如企業於1998年12月1日購入1996年1月1日發行的期限為三年的國債,購買時還有壹個月到期,這項短期投資應視為現金等價物.
法律依據:
《公司法》關於法定代表人的規定為:
壹、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二、公司以實物券方式發行公司債券的,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三、公司發行股票的,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