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經費,即工會組織開展各項活動所需的費用,如工會組織的壹些學習、競賽、技術交流或對困難職工的幫扶費用等,都是從工會經費中支出的。
其實準確的說,建立了工會的企事業單位撥的經費叫工會經費,沒有建立工會的叫工會籌備經費。
02.沒有建立工會需要交工會經費嗎?
很多人認為不建立工會就不用交工會經費。
理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五章“工會經費和財產”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每月按照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經費。
現在壹些地方已經開始有了相應的規定,沒有建立工會的企事業單位基本都要按照工資總額繳納預備費。對於新辦企業,有的地方規定成立6個月後開始繳費,有的地方規定12個月後開始繳費。
因此,如果沒有建立工會,也需要繳納工會籌備經費,具體按照當地工會法的實施辦法執行。
03.工會經費怎麽交?
1,先付款後返還
總的原則:先全款再退。
建立工會組織的繳費單位,先按全部職工工資(薪金)總額的2%撥給工會組織或稅務局,再按60%撥給所在單位工會,40%上繳上級工會。
未建立工會組織的,按全體職工月工資(薪金)總額的2%撥交建會籌備經費(建立工會開戶後,上級工會將當年留存部分退回繳費單位工會賬戶,上壹年度未建立工會時繳納的籌備經費不予退還)。
註:所有員工包括在公司領工資的正式員工和臨時員工,不包括退休員工和非全日制學生;工資總額包括各類工資、獎金和津貼。
2.分級撥款
按每月計算的工會經費(即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按當地規定“壹般為40%”向受委托征收工會經費的稅務機關繳納。
其余60%由企業同時撥付給所在基層工會。沒有基層工會的,各單位應當在工會組織建立後,分配本單位的工會。
壹、工會經費政策:
2020年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全額返還。
根據《關於支持民營企業加快改革發展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2020年1566號)規定,小微企業工會經費由2020年的1提高到2026年的1,2月的31,
小微企業是指符合“小微企業”(工信部聯合企業[2011]300號)標準的企業。
二、稅前扣除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撥入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三、抵扣憑證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證明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第24號),自10年7月起,企業為職工撥交的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工會經費,以工會開具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為依據,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務機關征收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第30號),從2010 1開始,在稅務機關委托征收工會經費的地區,企業撥入的工會經費也可以通過合法合法的途徑繳納。
四、從工會經費中支付的職工福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留用的福利資金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定生活補貼範圍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第壹條規定,生活補貼是指因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由用人單位從提留的福利費或工會經費中支付給納稅人或其家庭的臨時生活困難補助。
第二條規定,下列所得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範圍,應並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1。超過國家規定的比例或者基數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和補助;2.從福利基金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職工的補貼和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