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在制定職業道德守則時都把獨立性放在很重要的地位。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制定的《職業道德規範》***有四部分組成,分別是職業道德原則、行為規則、行為規則解釋和道德裁決。其中在職業道德原則和行為規則這兩部分中都有對獨立性的規定。職業道德原則表明了註冊會計師承擔的責任,也反映了職業道德的基本信條。這些原則要求,即使犧牲個人利益也要履行職業責任,堅持正確行為。其中有壹條客觀和獨立:會員在履行職業責任時,應當保持客觀和避免利益沖突。執行公***業務的會員在提供審計和其他鑒證服務時,應當保持實質上和形式上的獨立。行為規則第壹條規則101強調的就是獨立性。獨立:執行公***業務的會員應當遵守理事會所認可的團體發布的準則要求,在提供專業服務時保持獨立。如果說職業道德原則是註冊會計師的理想行為,則行為規則就是註冊會計師行為的最低標準,具有強制性。從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制定的《職業道德規範》中可以看到,獨立性是註冊會計師行為的最低標準。
國際會計師聯合會制定和頒布了《職業會計師道德守則》。其中第二部分適用於執行公***業務的職業會計師,即註冊會計師。在這壹部分中,對獨立性是這樣描述的,鑒證業務獨立性要求:1實質上的獨立性。這種內心狀態能使意見不受有損於職業判斷的因素的任何影響,使人能公正行事,保持客觀的職業謹慎。2形式上的獨立性。避免出現重大的事實和情況,致使擁有充分相關信息(包括所用的防範措施)的理性第三方合理推定事務所或鑒證小組成員的公正性、客觀性或職業謹慎受到損害。
二、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對獨立性的規定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自1988年年底組建以來,壹直非常重視註冊會計師的道德標準建設和道德教育。1992年,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發布了《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試行)。1996年12月26日,經財政部批準,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印發了《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基本準則》(下稱《職業道德準則》),於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以代替《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試行)。
在《職業道德準則》中,對獨立性是這樣規定的:(1)註冊會計師應當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2)註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應當保持形式上和實質上的獨立。(3)會計師事務所如與客戶存在可能損害獨立性的利害關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4)執行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的註冊會計師如與客戶存在可能損害獨立性的利害關系,應當向所在會計師事務所聲明,並實行回避。(5) 註冊會計師不得兼營或兼任與其執行的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不相容的其他業務或職務。(6)註冊會計師執行業務時,應當實事求是,不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個人好惡影響其分析、判斷和客觀性。(7)註冊會計師執行業務時,應當正直、誠實、不偏不倚地對待有關利益各方。
為應急需,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針對行業當前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制定了《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註冊會計師執業活動中如何遵循職業道德的要求加以具體指導。《指導意見》規定:註冊會計師執行鑒證業務時應當保持實質上和形式上的獨立,不得因任何利害關系影響其客觀、公正的立場。
三、對獨立性涵義的再思考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到,無論是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國際會計師聯合會還是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都強調實質上和形式上的獨立。所謂實質上的獨立性,又稱為精神獨立性,即認為獨立性是壹種精神狀態、壹種自信心以及在判斷時不依賴和屈從於外界的壓力和影響。它要求註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嚴格保持超然性,不能主觀袒護任何壹方當事人,尤其不應使自己的結論依附或屈從於持反對意見利益集團或人士的影響和壓力。所謂形式上的獨立性,是指註冊會計師必須與被審查企業或個人沒有任何特殊的利益關系,如不得擁有被審查企業股權或擔任其高級職務,不能是企業的主要貸款人、資產受托人或與管理當局有親屬關系,等等。否則,就會影響註冊會計師公正地執行業務。形式上的獨立性又可進壹步分為組織上的獨立性、經濟上的獨立性與人員上的獨立性三種。實質上的獨立性是無形的,通常是難以觀察和度量的,而形式上的獨立性則是有形的和可以觀察的。社會公眾通常是透過註冊會計師形式上的獨立性來推測其實質上的獨立性。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形式上的獨立性是實質上的獨立性的載體和重要前提。
筆者認為,在目前,這種所謂的實質上的獨立和形式上的獨立只是壹種理想狀態,尤其是在國內目前如此糟糕的執業形勢下。
對於不同的組織形式的企業,對註冊會計師所出具鑒證報告的用途不同,目前我國的企業組織形式主要有以下企業組成:在非公司制企業中,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規模較小,但數量眾多,這類企業對於審計報告的需要,多數是由於財政和稅務部門的要求,如應付每年的年檢,稅務檢查等。為這類企業出具審計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也大多是壹些中小型事務所,如今審計市場競爭激烈,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中小事務所很難保持其獨立性。事務所往往通過壹些個人的人際關系去拉業務,這就使審計報告的質量更加低劣。
我們可以把公司制企業簡單地劃分為上市公司(壹部分股份有限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壹部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公司中又有很大壹部分是個人投資的公司,對於這類公司,投資者壹般也是經營者,所謂的投資者和經營者的分離在這類公司中並未得到體現,這類公司組織結構不規範,他們要審計報告的目的除了財政和稅務部門的要求外,還有就是取得銀行的貸款。往往是投資者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其投資並經營的公司,在這種情況下,註冊會計師又怎麽保持獨立呢?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不符合委托人的意願,往往就要被炒掉,被炒掉意味著沒有收入,沒有收入註冊會計師的生存問題誰又來保證呢?審計這樣的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尤其是中小所)不得不冒著很大的風險,壹但掌握不好就有吃官司的可能,目前,審計市場毫無疑問是壹買方市場,會計師事務所也只能在這樣的環境下無奈地前行。
對於上市公司,其規模較大,業務復雜,組織結構比較規範,社會影響力巨大。所以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規定只有壹些符合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才有資格給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應該說,給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工作量大,收入高,但同時風險也是巨大的。我國目前的上市公司大多數是國有股獨大,大股東能夠控制股東會,又以股東的身份進入董事會參與經營管理,造成了經營權和所有權的不分。上市公司審計報告的使用者是很廣泛的,有投資者、國家有關部門以及廣大的潛在投資者等。在這些使用者中,中小股民無疑是弱勢群體,他們掌握的信息非常有限,經過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會計報表是他們為數不多的了解上市公司信息的載體。但很少有人依靠註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炒股票,說明註冊會計師還沒有完全取得社會的信任。
四、影響註冊會計師獨立性的原因
《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指導意見》中對可能損害獨立性的因素表述為:經濟利益、自我評價、關聯關系和外界壓力等。
筆者認為,以上都是表面上的原因而不是根本的原因,根本的原因在於審計委托制度。眾所周知,在幾何學中,三角形是最穩固的,而通過以上論述可以看出審計三角由於經營者和所有者實際上的未分離被破壞,所以不解決審計委托制度的問題,獨立性就無從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