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村級財務管理壹直是農民關註的熱點問題。但是,由於種種原因,村級財務管理問題凸顯,直接影響到村級班子的團結、黨群關系的和諧以及農村工作的順利開展。
壹,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村級財務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具體問題:
1,賬務處理不規範。
主要表現在:壹是會計賬簿和賬戶設置不規範。如財產物資,沒有賬,沒有賬,有總賬沒有明細賬;同壹經濟業務前後年度會計賬目處理不壹致;總賬和明細賬不壹致;現金和存款沒有區別。在壹些村莊,壹些房產已經出售或報廢,但賬本沒有處理。很多村有賬沒賬,賬實嚴重不符。個別村幹部對自己要求不嚴,打著借用公物的幌子,實際上長期占用集體資產,最終達到個人占有的目的。二是部分項目和項目支出單獨設置,甚至不核算,不納入總賬。三是會計和出納自行記賬,對賬不及時,憑證傳遞方式不規範。如果出了問題,他們就互相推諉。第四,會計檔案管理不善。
2.合同和租約不規範。
主要表現在:壹是程序不規範。口頭協議代替書面合同,書面合同很少;合同要素不全、條款不明確、權利義務不對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律要求等。二是程序不規範。個別村主任、幹部搞暗箱操作,不招標,有的不召開“兩委”會議。少數人說了算。即使開了會,個別幹部也隨意改變集體決定。三是支付收費不規範。大部分工程項目的支付以支付憑證的形式記錄,農村成為工程承包商偷稅漏稅的“黑洞”;有的直接用其他費用沖抵合同款和租金,收支不入賬;有的收到後,私自保管、挪用,長期不報;有的因為集體收入少,支出大,不得不提前收取承包款和租金,村集體資產嚴重“透支”。
3.財務公開只是壹種形式。
壹是壹些地方把公開形式化為政績之壹,壹哄而上,求形式,求名氣,但對財務、村務執行的具體情況卻很少講,往往虎頭蛇尾,形式主義橫行,短期行為嚴重。二是公開不規範,財務公開內容存在問題,沒有對重大支出項目進行專門公告。三是實行會計電算化後,對計算機打印的賬目沒有認真核對,造成錯誤和群眾誤解。
4、財務管理混亂
壹是應收賬款增加導致資金沈澱,資產被個別村民無償占用,導致集體利益損失。有的村幹部擅自放貸或借貸資金,大量貸款無法歸還,群眾罵聲不斷;壹些村集體的房屋和設施被個別村民無償占用,村幹部要麽袖手旁觀,要麽無能為力。二是多頭開戶普遍,存款荒頻發。由於金融領域的不正當競爭和少數村幹部、財務人員的私心,在多個崗位開設集體存款,甚至使用個人存單。這個問題在土地被征用的村莊更為突出。由於出納素質參差不齊,村裏主要幹部直接“自收自支”,導致賬實不符,存款緊缺。第三,開支鋪張應酬,以公謀私。有的村在資金安排上不量力而行,有的盲目上項目,損失嚴重;有的花錢大手大腳,揮霍浪費,借機中飽私囊。四是違規賬多,會計核算和檔案管理混亂,會計科目自行設置,憑證不裝訂,會計報表不編制,違規問題多,財務收支混亂,部分收入不入賬,部分會計人員不顧審核憑證,為村委會主任、村長批準的人買單。導致財務管理混亂。五是鄉鎮級財政支出預算約束不嚴格,年初預算人代會只通過大項,沒有明細;具體實施由領導說了算。在執行中繞過人大的監督。預算成了壹紙空文。村級財務收支基本沒有預算。
5、財務制度不健全,流於形式。
大部分村沒有完整的財務管理制度,有的村有健全的制度規定,但執行不力,或者幹脆就廢棄了。制度規定純粹是為了考察,形同虛設。村級民主理財組織和財務公開制度沒有建立,缺乏群眾監督。大多數村會計還兼任辦事員和出納,既管錢又管賬,缺乏有效的內部監督機制。會計檔案保管不仔細,老鼠吃蟲子,黴菌破壞。有的村會計人員變動沒有正常的賬目交接手續,或者不交賬,有的甚至丟賬。還有壹些村幹部收錢花。收多收少的幹部之間不清楚,群眾不理解,財務管理處於無人負責、人人負責的混亂狀態。民主理財名存實亡。建立民主理財制度的目的是將農村財務管理置於群眾監督之下,控制不合理開支,緩和幹群關系。
6、壹些幹部貪汙、攤派問題嚴重。
目前,壹些農村基層領導幹部利用職權侵占集體資產,大吃大喝,鋪張浪費,亂攤派。此外,暗箱操作,財務收支不透明,造成了幹群關系的不和諧。農村財務管理問題壹直是農民投訴和上訪的熱點。
7.會計人員素質低,會計基礎工作不規範。
目前,我國農村會計人員的文化和業務素質普遍較低,且大多沒有經過專業知識的培訓,導致會計處理隨意性大,違反基本會計規範要求,必然造成會計監督不力的局面。村級會計基礎工作不規範,亂收亂支現象仍時有發生。比如亂繳費、亂賠償的現象就不能杜絕。村級財務管理中經常出現原始憑證審批不規範、記賬不清晰、報表不及時等問題。
8.“村賬鄉代管”流於形式,無法起到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的作用。
“村帳鄉代管”工作由鄉農業經濟站負責。鄉鎮農經站是最後也是最有效的審核關口。但由於對財務不熟悉、專業素質不強、原則性和責任心不強等原因。,存在壹些現象,如重記賬輕管理,只審核憑證,不審核費用是否合理,使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得以入賬。他們人員少,業務素質不高。如果他們在沒有會計證的情況下工作,這種現象仍然存在,這必然會導致不規範的會計操作。管理資金沒有正常渠道,主要靠收取村級財務審計費和代理記賬服務費維持運轉。使得管理中心只是整理收支、記賬、編報表,成為村裏的記賬員,財務管理職能嚴重弱化。由於村幹部更換頻繁,會計也更換頻繁,會計交接不及時、不合規,導致離職幾年後無法交賬、審計。村級會計無證人員較多,會計基礎工作很不規範。
二、解決村級財務管理問題的對策
1,嚴格財務活動程序,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用制度明確村委會幹部和成員的責任。村委書記、村委會主任不得直接辦理現金和存款業務,杜絕誰收錢誰花錢、沒有專人管理財務、沒有專人審批的現象。堅持“壹簽壹批三審”制度,即業務經辦人員簽字,村委會主任、助理會計、村民理財小組、鄉鎮財務服務中心審批後方可報銷。鄉鎮金融服務中心按照相關制度審核原始憑證,對不符合規定的費用,金融服務中心有權拒絕報銷;為合理開支,服務中心只能在票據和現金支票或轉賬支票加蓋審核章後,才能向農村信用社提取現金或轉賬。農村信用社在辦理業務時,必須檢查相關票據上的印章是否齊全(業務中心報銷專用章、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專用章、審批人專用章)。如果不完整,將不予處理。其次,制定、完善並嚴格執行相關制度。限制支出審批、業務辦理、會計核算、資金管理等環節,讓財務管理有據可查。比如制定貨幣資金管理制度、會計制度、財產物資管理制度、支出審批制度、“壹事壹議”集資獎勵制度等。
2.村社要建立健全切實可行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財務審批制度、民主理財制度、財務公開制度、票據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等。,使村合作社的財務審批、公開、監督、票據管理、財產物資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3.建立嚴格的村級財務工作監督機制,實行財務公開。首先,鄉鎮要成立村社區財務管理監督審計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村社區財務管理進行高質量審計,建立村社區幹部離任審計制度。其次,要制定硬性措施,讓各村在統壹時間內公開賬目。除了保持賬目壹致清晰外,還應負責及時回答群眾提出的問題,主動接受群眾的監督。必要時,基層黨委、政府派專職人員督促落實。第三,建立資金使用審批制度:各種費用逐級審批,按月報銷。村裏費用由民主理財小組集體審定,村主任(書記)簽字報銷。合作社的費用由各社財務管理小組集體審批,社長簽字報銷。第四,建立健全民主理財制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依法參與理財和實行民主監督的權利。
4.推行“代理記賬制”和“村賬鎮控”。“代理記賬制”和“村賬鎮管”是近年來各級村管部門在長期工作實踐中探索出的重要村財管理經驗,深受農民歡迎,應大力推廣。也就是說,在不設會計的村,在財務自主權和資金使用權不變的前提下,鄉財政所可以代理記賬或實行村賬管理,以保證村級所有資金收付、管理和支用的安全、有序、高效運行,確保村會計工作進入正常軌道。具體來說,可以根據資金來源的不同實行這種財政管理體制:(1)屬於政府財政撥款的壹部分,繼續實行鄉財政所統壹管理的村財鎮管體制;(2)村集體收入的壹部分應返還給村級組織自主管理,建立獨立賬戶和相對獨立的財務管理制度。要在村級組織中建章立制,調動村級組織管好用好錢的積極性,管好用好集體資金,為群眾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務;(3)集體收入比較少的地方,可以委托會計代理制度,在壹定範圍內集中辦理會計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