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院會計制度中,沒有明確提出“折舊”的概念,但規定了按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的壹定比例提取修購基金,並通過“專用基金——壹般修購基金”進行核算。系統目前的會計處理是:提取壹般修理購置費時,應借醫療費-壹般修理購置費;貸款:專項基金-壹般修繕購置基金。在固定資產的核算上,現行制度存在很多問題,據說很快就要改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