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東
對中石化歷任9位總經理,華夏能源網整理如下:
第壹任總經理 | 陳錦華(1983-1990)
陳錦華,男,漢族,安徽青陽人,1949年2月加入中國***產黨並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工業經濟函授專修科、政治經濟學專修班和北京電視大學中文系畢業,大專文化。
1946年至1949年5月,在上海第壹印染廠藝徒訓練班學習。
1949年至1952年,在華東局保衛人員訓練班學習,上海市軍管會輕工業處秘書,華東紡織管理局秘書。
1952年至1960年,任紡織工業部部長辦公室秘書、部辦公廳研究室幹部(其間:1953年至1955年,在中國人民大學工業經濟函授專修科學習)。
1960年至1971年,任紡織工業部辦公廳研究室副主任兼黨組秘書(其間:1960年至1962年,在中國人民大學政治經濟學專修班學習,1963年至1965年,在北京電視大學中文系學習)。
1971年至1976年,任輕工業部計劃組負責人。
1976年至1977年,任中央赴上海工作組成員。
1977年至1983年,任中***上海市委常委、市革委會副主任、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兼市計委主任。
1983年至1990年,任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黨組書記。
1990年至1993年,任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1993年3月至1998年3月,任國家計委主任、黨組書記。
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任第九屆全國政協副主席。
是中***第十三大、十五大代表、十四屆中央委員;第七屆全國人大代表。
第二任總經理 | 盛華仁(1990-1998)
盛華仁,男,漢族,1935年9月生,江蘇射陽人,1951年1月參加工作,1954年8月加入中國***產黨,南京化學工業公司業余化工大專班畢業,大專學歷,高級經濟師。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1951—1958 江蘇省揚州蘇北合作幹部學校學習,蘇北合作總社統計員,蘇北行署財經委計劃員,蘇北建築工程公司練習生,南京市建築工程公司技術員、工區計劃組組長、工區副主任(其間:1953—1957 在南京建築工程局業校工業與民用建築中專班、大專班學習)
1958—1965 南京化學工業公司建設公司、南京化學工業公司黨委辦公室秘書(其間:1960—1964 在南京化學工業公司業余化工大專班學習)
1965—1970 化工部化肥工業公司黨委辦公室副主任
1970—1978 燃料化學工業部綜合計劃組長遠規劃小組副組長、石油化學工業部綜合計劃組長遠規劃小組副組長
1978—1982 化學工業部計劃司副司長
1982—1983 化學工業部計劃司司長
1983—1990 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
1990—1998 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其間:1991.9—1991.11在中央黨校進修班學習)
1998—2001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2001 被增選為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2003.3 在十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上當選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秘書長。
第三任總經理 | 李毅中(1998.04-2003.03)
李毅中,男,漢族,1945年3月生,山西大同人,1980年7月加入中國***產黨,1967年7月參加工作,北京石油學院石油煉制系煉油工程專業畢業,大學學歷,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曾任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1961.09—1966.07,在北京石油學院石油煉制系煉油工程專業學習;
1966.07—1967.09,留校待分配;
1967.09—1968.09,遼寧撫順石油研究所見習員;
1968.09—1978.09,山東勝利石油化工總廠煉油廠車間操作工、技術員、廠技術科技術員、工程師;
1978.09—1980.12,勝利石油化工總廠煉油廠聯合裝置車間副主任;
1980.12—1982.01,齊魯石化公司煉油廠副總工程師、加氫車間主任;
1982.01—1983.10,齊魯石油化工公司煉油廠副總工程師;
1983.10—1984.12,齊魯石油化工公司煉油廠廠長、廠黨委常委;
1984.12—1987.07,齊魯石化公司經理、黨委常委,淄博市委常委;
1987.07—1992.02,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副總經理(副部長級)、黨組成員;
1992.02—1992.12,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公司黨組成員;
1992.12—1997.08,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常務副總經理、黨組副書記;
1997.08—1998.04,中國東聯石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籌備組組長、董事長、總經理、黨組書記兼儀征化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1998.04—2000.02,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
2000.02—2003.03,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兼中國石油化工有限股份公司董事長;
2003.03—2005.02,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副主任;
2005.02—2008.0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8.03—2008.04,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黨組副書記;
2008.04—2010.12,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黨組書記;
2011.02—2013.03,十壹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2013.03,十二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中***十六大、十七大代表,中***第十四屆、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委員,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會常務委員。
第四任總經理 | 陳同海(2003.03-2007.06)
陳同海,男,漢族,大學文化。1948年9月出生,山東惠民人。1963年3月參加工作,1973年7月加入中國***產黨,曾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經理。曾任大慶研究院開發壹室地質員,浙江省科委幹部,科研二處副處長。
自1983年3月至1986年12月,任原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鎮海石油化工總廠黨委副書記、書記;
自1986年12月至1989年7月,任浙江省寧波市常務副市長;
自1989年7月至1991年6月,任浙江省計經委常務副主任;
自1991年6月至1992年2月,任浙江省寧波市代市長;
自1992年2月至1994年1月,任浙江省寧波市市長;
自1994年1月至1998年4月,任國家計劃委員會副主任;
自1998年4月至2003年3月,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自2003年3月起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經理。
自2000年2月至2003年4月,任中國石化首屆董事會董事、副董事長;
在2003年4月當選為中國石化第二屆董事會董事、董事長。
2007年6月22日被雙規,辭職?。
2007年6月,經中***中央批準,中***中央紀委、監察部對陳同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檢查。
2008年1月,根據《中國***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經中***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中央批準,決定給予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總經理、黨組書記陳同海開除黨籍處分;
2009年7月15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總經理、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陳同海做出壹審判決,認定陳同海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第五任總經理 | 蘇樹林(2007.06-2011.03)
蘇樹林,男,漢族,1962年3月生,山東東阿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國***產黨,1983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碩士,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曾任福建省委副書記,省政府省長、黨組書記。
1979.09——1983.07,大慶石油學院勘探系石油地質專業本科學習,獲工學學士學位;
1983.07——1986.10,大慶石油管理局龍虎泡試驗區實習員、地質組組長;
1986.10——1992.02,大慶石油管理局采油九廠地質研究所副所長;
1992.02——1994.05,大慶石油管理局采油九廠副總地質師;
1994.05——1996.03,大慶石油管理局副總地質師、采油四廠廠長;
1996.03——1997.01,大慶石油管理局局長助理;
1997.01——1997.11,大慶石油管理局局長助理兼第壹油氣開發事業部主任;
1997.11——1999.01,大慶石油管理局常務副局長、黨委常委;
1999.01——1999.11,大慶石油管理局局長、黨委副書記(1996.09——1999.03,參加哈爾濱工程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研究生學習,1999.04獲管理學碩士學位);
1999.11——2000.08,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兼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大慶石油管理局黨委副書記;
2000.08——2001.03,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兼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大慶石油管理局黨委副書記;
2001.03——2002.12,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兼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02.12——2003.12,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兼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級副總裁,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03.12——2006.09,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兼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級副總裁;
2006.09——2006.10,遼寧省委常委;
2006.10——2007.06,遼寧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7.06——2007.08,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
2007.08——2011.03,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兼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1.03——2011.04,福建省委副書記;
2011.04——2011.07,福建省委副書記,省政府副省長、代省長,省政府黨組書記;
2011.07——2015.11,福建省委副書記,省政府省長,省政府黨組書記。
中***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中***第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八屆中央委員。第十壹屆全國人大代表。
2015年10月7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福建省委副書記、省長蘇樹林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5年11月3日,福建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舉行全體會議。會議表決通過了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蘇樹林辭去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蘇樹林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第十六號公告,蘇樹林因涉嫌違紀,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蘇樹林人民代表資格終止。
2017年7月4日,經中***中央批準,中***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委員,福建省原省委副書記、省長,中石化集團原黨組書記、總經理蘇樹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2017年10月14日,中國***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中***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蘇樹林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給予蘇樹林開除黨籍的處分。
2017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福建省原省委副書記、省長蘇樹林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采取強制措施。
2018年2月,蘇樹林涉嫌受賄、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壹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8年7月26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公開宣判中***福建省委原副書記、福建省人民政府原省長蘇樹林受賄、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案,對被告人蘇樹林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以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對蘇樹林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第六任總經理 | 王天普(2011.08-2015.04)
王天普,男,漢族,1962年9月生,山東昌樂人,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董事、總經理。
1985年7月,青島化工學院(現青島科技大學)基本有機化工專業本科畢業
1996年7月,大連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
1999年3月起,任中國石化集團齊魯石油化工公司副經理
2000年2月起,任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齊魯分公司副經理
2000年9月起,任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齊魯分公司經理
2001年7月起,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黨組成員
2001年8月起,任中國石化副總裁
2002年5月起,兼任中國石化潤滑油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
2003年4月起,任中國石化高級副總裁
2003年8月,浙江大學化學工程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
2005年3月起,任中國石化股份公司總裁
2006年5月,當選為中國石化第三屆董事會董事,並任中國石化總裁
2009年5月,當選為中國石化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副董事長,並任中國石化總裁
2011年8月,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副董事長,總裁,總經理
2013年5月,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黨組成員
2014年1月11日,因11·22青島輸油管道爆炸事件被行政記大過處分。
2015年4月,辭去其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非執行董事、副董事長職務。
2015年4月27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經理王天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2015年4月27日,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東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通知,公司非執行董事、副董事長王天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王天普於2015年4月27日向公司提請辭呈,辭去其非執行董事、副董事長等職務,該辭呈即日生效。
2015年9月18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報道,經中***中央批準,中***中央紀委對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董事、總經理、黨組成員王天普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2015年9月18日,最高檢網站消息稱,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王天普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依法逮捕。
2016年9月26日,據最高檢官網消息,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董事、總經理、黨組成員王天普涉嫌受賄、貪汙壹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6年11月8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黨組成員、總經理王天普受賄、貪汙壹案。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王天普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2017年1月24日,江西南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石化原黨組成員、總經理王天普受賄、貪汙案,對被告人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5年6個月,並處罰金320萬人民幣。王天普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貪汙所得財物返還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第七任總經理 | 戴厚良(2016.05-2018.05)
戴厚良,1963年出生於江蘇省,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石油化工專家,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
2002年7月,任揚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揚子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2003年12月,任揚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揚子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2004年12月兼任揚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2005年9月,任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副總監;11月,任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2006年5月,任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級副總裁兼財務總監。
2008年6月,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黨組成員。
2016年5月,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董事、總經理、黨組副書記;8月,兼任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裁。
2017年,當選中國工程院院士。
2018年5月,任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7月,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
2020年1月,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3月,兼任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第八任總經理 | 馬永生(2019.04-2021.11)
馬永生,男,漢族,1961年9月生,內蒙古土默特左旗人,1984年馬永生從武漢地質學院地質系畢業,1987年獲得中國地質大學研究生院地質系理學碩士學位,1994年11月加入中國***產黨,沈積學家,石油地質學家,石油與天然氣勘探專家,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石化法定代表人。
1980年09月—1984年07月,就讀於武漢地質學院地質系地質學專業,並獲得學士學位;
1984年09月—1987年07月,就讀於武漢地質學院地層古生物學專業,並獲得碩士學位;
1987年09月—1990年08月,就讀於中國地質科學院沈積學專業,並獲得博士學位;
1990年08月—1992年05月,在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石油勘探開發科學研究院工作;
1992年06月—1995年11月,任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塔裏木石油勘探指揮部勘探開發研究中心綜合研究室主任;
1995年12月—1998年09月,任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石油勘探開發科學研究院地質所海相碳酸鹽巖研究室主任;
1998年10月—2002年03月,任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南方海相油氣勘探項目經理部經理;
2002年04月—2007年02月,任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勘探開發分公司總地質師、經理、總經理(被評為中石化集團公司有突出貢獻的科技專家和第壹層次學術帶頭人);
2003年10月—2007年07月,就讀於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並獲得工商管理專業(EMBA)碩士學位;
2007年03月—2008年04月,在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分公司工作,擔任經理、學術委員會主任;
2008年04月,任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開發事業部副主任;
2009年,當選中國工程院院士。
2013年,被評為國家首批“萬人計劃”傑出人才;
2015年12月,擔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2017年03月,擔任中國石化集團公司黨組成員(2017年國際小行星中心將國際編號為210292號小行星命名為“馬永生星”);
2018年10月,擔任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總裁,對口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授權代表;
2019年04月,擔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總裁、黨組副書記;
2020年03月,擔任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
2021年08月,擔任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代為履行職責)。
2021年11月,擔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
2021年12月1日,中國石化法定代表人。
第九任總經理 | 趙東(2022.06—)
趙東,男,漢族,1971年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石油工程管理專業博士,教授級高級會計師,博士研究生畢業。
1998年05月,任中油國際(尼羅)有限責任公司副總會計師、財務會計部代經理;
2002年07月,任中油國際(尼羅)有限責任公司總會計師兼財務資產部經理;
2005年01月,任中國石油勘探開發公司副總會計師兼財務與資本運營部常務副主任;
2005年04月,任中國石油勘探開發公司副總會計師兼財務與資本運營部經理;
2008年06月—2009年10月,任中國石油勘探開發公司總會計師、黨委委員;
2009年10月—2012年09月,任中國石油勘探開發公司總會計師、黨委委員兼中國石油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財務總監;
2012年09月—2013年08月,任中國石油尼羅河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
2013年08月—2014年07月,任中國石油尼羅河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
2014年07月—2015年11月,任中國石油尼羅河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2015年11月—2016年11月,任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
2016年11月—2020年05月,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2020年05月—2022年06月,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黨組副書記。
2022年06月,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黨組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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