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情況如下:
湖北省財政廳關於2010年度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鄂財會發[2010]33號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0年度下半年的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報考條件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遵守會計和其它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汙、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組織形式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由省財政廳統壹組織,市、州、直管市、林區財政局負責本轄區的考務工作。
三、報名時間
全省統壹報名時間為2010年9月15日—27日(每日8:00至22:00),其中, 9月22日—24日因法定節假日停止報名。
四、報名方式
2010年度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省統壹實行網上報名。
(壹)報名準備。
1.報名前考生應提前準備好電子登記照片。照片文件類型為.JPG格式,例如:XXX.JPG;像素寬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過10KB;相片應符合身份證登記照要求。
2.應具有中國銀聯所支持的銀行卡,並開通網上支付功能。
(二)登錄報名網站。登錄湖北省財政廳公眾網(網址:)後,認真閱讀有關文件和考試公告,了解報名須知、操作流程及註意事項。
(三)選擇考試管理機構。登錄“湖北省會計從業資格網上報名系統”,按照屬地原則(工作地、戶口所在地、全日制在校學生中高等院校所在地)就近選擇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
(四)填報個人信息。按網上報名系統提示逐步操作,如實填寫每項報名信息並仔細核對,按系統要求正確上傳準備好的電子相片。
(五)選擇報考科目。符合下列條件者,選擇“壹科”,僅需參加《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自畢業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2年內(含2年)取得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及以上會計類專業(會計學、會計電算化、註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學歷或學位。不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考試科目選擇“三科”。
(六)網上繳費。“三科”考生直接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壹科”考生應攜帶身份證、能證明自己符合“壹科”報考條件(詳見“網上報名流程”第4條)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以及《報名信息表》(登錄並填報相關信息後自行打印),到所選擇的區域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後,再重新登錄報名網站,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
繳費時請考生慎重操作,繳費成功後,資金直接進入國庫,將難以辦理退款手續。
(七)報名成功確認。考生網上繳費結束後,系統提示報名完成,考生三日後務必登錄報名網站確認報名是否成功,如有疑問可到報名的考試管理機構咨詢。
(八)錯誤信息更正。考生發現填報的信息有誤後,可在考試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到報名的考試管理機構申請更正。
(九)準考證打印。考試前10日,考生登錄湖北省財政廳公眾網,在報名系統中憑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和系統驗證碼進入考生信息管理模塊,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須采用激光打印機打印,相片、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要素應清晰無誤。
五、考試安排
(壹)考試科目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二)考試時間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11月13日上午8:20—9:50
《會計基礎》: 11月13日上午10:30—12:00
《初級會計電算化》: 11月14日、20日、21日、27日、28日,考試時間60分鐘,具體場次、時間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根據本考區考點的計算機數量和參加考試人數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考生參加考試以準考證確定的時間為準,不得調換考試時間。
(三)考試要求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所有考生在參加《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時,請務必攜帶本人1寸彩色登記照片1張,經監考人員驗證無誤後,粘貼於《考場座次表》上,便於管理機構采集照片和制作證書。考試合格後,因未交照片或照片不合要求而影響辦證的,責任自負。
(四)考務日程
1.各市、州、直管市、林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在報名截止後15天內,將考生報名信息錄入會計人員綜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統,並在管理系統中完成考區合並、考試統計和考場預測工作。
2.各市、州、直管市、林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憑介紹信於考試前2天領取考試試卷。其中,恩施、宜昌、十堰、神農架林區可於考試前3天領取考試試卷。各地要按規定做好試卷保管工作,嚴格保密制度,堅決杜絕泄密事件發生。
3.各市、州、直管市、林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在考試結束後5天內完成錄入《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考試答題信息卡和導入《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信息,審核無誤後,在會計人員綜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統中將全部考試信息上報省財政廳。
4.省財政廳於全科考試結束後30天內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可以通過湖北省財政廳政務門戶網站www.ecz.gov.cn或湖北省會計學會網www.accahb.com 查詢考試成績。
5.考試合格者自公布成績後的第20日起,可憑網上打印的考試成績單到屬地會計管理機構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五)參考書目
考試參考書目:湖北省會計學會按財政部2009年10月印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編寫的《湖北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全套四冊,包括:《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初級會計電算化》、《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習題集》(2010年修訂、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為方便考生,上述參考書目本著自願的原則實行網上訂購,免費郵寄。請有意訂購參考書目的考生在網上訂購時認真填寫郵寄地址,並留下有效聯系電話。考生網上訂購成功後四日內送達。
六、考試收費
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文件(鄂價費[2005]64號)規定執行。即:《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科目考試報名費為每科45元,《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報名費為60元。
七、工作要求
(壹)加強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要按照省財政廳的統壹部署,認真組織,統籌安排,保證各項考務工作安全、有序進行。報名、考試期間,各地要安排好值班人員,並采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省會計考辦值班電話:027-87313587。
(二)采取多種形式加大考試宣傳力度,切實做好網上報名服務工作。各報名點不得借報名之機,誤導、強行要求考生參加培訓或購買輔導用書;堅決杜絕不法中介機構借考試報名之機代理報名、強行要求考生參加培訓、銷售盜版教材以及違反政策搭車收費等損害考生利益的行為發生。
(三)按規定的程序編排考場、組織考試。考試期間,要加強考場巡視工作,嚴肅考場紀律,采取有效措施,堅決防止各類違紀、舞弊現象的發生。
(四)明確考試工作責任,加強考務工作人員法紀教育,嚴肅考試工作紀律,做好監考人員培訓,確保2010年度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順利進行。
二〇壹〇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