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專業階段考試單科考試合格分數線有效期為5年。對連續五個年度考試中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由財政部考試委員會頒發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合格證書。
財政部考試委員會將向綜合考試合格的考生頒發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合格證書。
擴展數據: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辦法》第六條考試分為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考生只有在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合格後,才能參加綜合階段考試。
專業階段考試由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六個科目組成;綜合階段考試1科目。各科目考試的具體時間在財政部考試委員會每年發布的報名簡章中規定。
中國政府網-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