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交通局事業編制的待遇如何?
有正式編制的員工,每月3000-4000左右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蚌埠市交通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市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蚌埠市交通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實施市直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蚌發[2002]2號),設置蚌埠市交通局。 市交通局是主管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的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壹、職能調整 (壹)劃出的職能 車輛購置附加費改為車輛購置稅,交由市國家稅務局管理。 (二)劃入的職能 1.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 2.城市公***交通管理。 (三)轉變的職能 進壹步加強行業管理和宏觀調控職能,工作重點轉移到統籌規劃、制定政策、信息引導、法規監督和協調服務。 1.強化交通發展規劃的擬定和實施工作;加強交通法制建設;維護交通運輸市場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秩序;進壹步加強交通建設質量監督管理和運政、路政、航政、運價、規費的管理。 2.按照“統籌規劃、條塊結合、分級負責、聯合建設和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充分發揮各方面修路、養路的積極性,對全市公路實行分級管理。國省道路由市公路局管理,縣、鄉道路由縣鄉公路管理局和所在縣(區)公路管理站管理。 3.實行政企分開,與所屬企業脫鉤,不再管理企業。 4.交通行業有關培訓、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交通運輸價格的預測調查等事務性工作,轉交社會培訓機構和中介機構。 二、主要職責 經過上述職能調整,市交通局的主要職責是: (壹)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和方針政策,根據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研究擬定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規定、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二)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城市公***交通的行業管理;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維護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的管理;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物資運輸進行調控。 (三)負責全市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和規費稽征及通行費的收支管理,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組織重點交通工程項目的實施;負責交通基本建設市場、工程質量監督和交通工程造價管理。 (四)負責社會投資建設的車站、港口、碼頭的規劃、立項和岸線使用的預審報批及建設過程中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所轄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的管理。 (六)負責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救助打撈、通信導航工作;實施船舶代理、外輪理貨、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 (七)負責全市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駕駛員培訓工作和經營性客貨運輸場(站)、出租車的行業管理;負責機動車技術管理及汽車綜合性能監測站的行業管理。 (八)組織實施交通行業技術政策、技術標準;組織本市交通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九)指導全市交通體制改革和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負責全市公路、水路通行環境和通行條件管理以及交通環境保護;在遇到防洪抗旱、搶險救災、軍事行動等緊急和其它特殊運輸任務時,發布調度運輸工具的命令。 (十壹)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按規定管理局直屬單位的領導幹部。 (十二)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