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違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會計管理體制的改革必須與經濟體制改革的宗旨相吻合,在加強宏觀控制的同時必須搞活微觀。我們也經常強調企業要搞活,必須政企分開,使其成為相對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會計委派制不可避免地會幹預企業自主的財政,影響企業經營決策權的順利行使,與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相背離。
3.會計委派制混淆了會計與審計的職能。會計監督並不是會計的基本職能,只能作為會計的壹種派生職能,當這個派生職能獨立化後,會計就產生了另壹分支——審計。委派制實際上將會計與審計的功能混淆,用會計去實施審計功能,有本末倒置之撤。其實大部分國有企業都有內部審計職能部門,但由於這些部門沒有很好地發揮它應有的作用,以致許多內部審計機構形同虛設,人們轉而從會計的角度尋找突破口,這難免產生功能紊亂。
4.會計委派制是壹種政府行為。政企分開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前提,以政府行為幹預企業組織活動,有悖於市場經濟活動的規律,給企業加上了政府化色彩,給市場經濟插入了壹個不和諧的音符。政府管理市場應該從宏觀角度考慮,加強和完善整個市場經濟的監督體系,而不應滲透到企業微觀領域。會計作為壹個獨立的職業,政府管理部門可以在其職業管理、人員培訓、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標準等方面進行規範和引導,會計職業界也應提高自律能力,創立良好的職業社會形象。
5.會計人員的身份不明確。會計人員是以單壹身份進駐企業,但實際上是以雙重身份參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會計系統是企業管理系統的壹個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計部門是企業組織的壹個重要職能部門,經營者不可能離開會計系統獨自指揮生產經營管理,會計人員必須為經營者的經營管理決策服務。當經營者與所有者的意見發生分歧時,雙重身份往往會使其陷入兩難境地。
6.會計人員地位的提高並不意味著監仔有效。會計委派制提高了會計人員的地位,使其擁有相當的權限,但卻沒有壹個制約會計人員的機制,即在企業組織中,在會計人員的約束上出現了真空,這給經營者“賄賂”會計人員留下空間。壹個有效率的組織機構必須有壹個相互制約的機制。委攝制使會計人員成為了經營者的制約者,但所有者對會計人員的制約卻沒有在企業組織這壹層次得到體現。誰來制約會計人員是委派制留下的陷阱。
雖然,會計委派制存在種種弊端,但它作為壹種替代機制,在對管理當局進行監督方面具有以下優勢:
1.可以解決所有者缺乏對管理當局監督動力的問題。會計人員委派制使得會計人員接受所有者的直接領導,所有者可以通過比較低的代價,將終極的監督權的相當壹部分讓渡給獨立於企業的專業會計人員,由他們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和管理當局的行為進行監督,這解決了所有者無動力進行監督的缺陷。
2.可以低成本對管理當局進行有效監督。作為非專業人士(含所有者)的外部股東要調整已經被“粉飾”的會計信息,成本相當地高昂。高昂的成本勢必削弱股東對管理當局的監督力度,從而使會計信息失真現象屢禁不止。但是,我們可以換個角度來思考:如果企業的會計人員隸屬於所有者,那麽由於會計人員遊離於內部人的控制之外,相對而言就可能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所有者根據這些信息對管理當局進行監督所花費的成本相應地要小得多。
筆者認為:會計委派制是壹種短期行為,不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從長遠看,由於它本身具有的許多缺陷遠遠超出了它的優勢,尤其是嚴重扭曲了會計人員的身份,使之不能完全回歸企業,使會計這個員重要的管理系統不能充分發揮最大作用,從而不利於企業在市場經濟中自由競爭。企業要發展,必須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必須建立真正意義上的現代企業制度。國家要監督,要建立約束機制,壹方面,要從宏觀上建立健全社會經濟監督體系:(1)加強法制建設,加大執法力度;(2)完善政府審計和註冊會計師審計。其中完善註冊會計師審汁制度是當務之急。由於我國當前註冊會計師行業存在著執業不規範、職業道德較低等問題,難以真正起到市場經濟中“經濟警察”的作用,因此,應抓緊整頓註冊會計師行業,以凈化市場環境,促使會計信息起到有效配置資源的作用。另壹方面。從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入手,在企業組織機構中建立制衡機制,重塑內部審計功能,避免政府幹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