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法規定,公用事業賬單不能作為增值稅的抵扣憑證,只能作為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抵扣憑證。
只要企業是壹般納稅人,取得生產經營相關的增值稅發票,就可以抵扣。納稅人購買貨物或者接受應稅服務(以下簡稱購買貨物或者應稅服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為進項稅額。
電費拆分單是為了分攤對方單位和自己共享的國外原始憑證的費用而生成的內部憑證。憑證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註明費用分攤情況,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
電費拆分單是自制的原始憑證,每次拆分都要開新的。憑證應該清晰、詳細且可驗證。詳情如下:
1.分攤比例:分攤比例應在電費賬單上標明,並由兩個單位簽字確認。分配比例的規定過程需要協商,應根據合法、公平、公正和自願的原則確定;
2.基本內容:電費拆分單必須有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包括名稱、金額、對象、時間、開戶行、發票號等。的費用;
3.核算:電費拆分單必須與發票壹致。對企業和其他企業或個人接受到期增值稅服務,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分攤費用,以發票和分割單作為稅前扣除憑證;企業和其他接受非應稅服務的企業或者個人,在分攤費用時,應當使用發票以外的其他外部憑證和分割單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根據相關稅法規定,在扣除應納稅所得額的必要費用時,需要提供相關證明。作為稅前扣除憑證,電費拆單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上壹年度稅前扣除憑證電費拆分單在第二個納稅年度仍可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前提是滿足以下條件:
(1)按獨立交易原則分配;
(2)減少稅前扣除金額,申報其他應稅項目;
(3)發票和電費必須有與實際情況相符的證據。
2.對於稅前扣除復雜的分攤,需要按照獨立交易的原則進行分攤,必須提供發票和電費拆分單兩個有效證明文件。
下列進項稅允許從銷項稅中扣除:
1,從賣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
3.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進價和農產品采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註明的扣除率13%計算進項稅額。進項稅計算公式:進項稅=進價*抵扣率;
4.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並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註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扣除率11%計算進項稅額。進項稅計算公式:進項稅=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
5.接受運輸服務,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外,還應當按照運輸費用結算憑證上註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進項稅計算公式:進項稅=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運輸費用金額是指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中註明的運輸費用(包括鐵路臨時管線和鐵路專用線的運輸費用)和建設資金,不包括手續費、保險費和其他雜費。
綜上所述,電費是壹種重要的內部憑證形式,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需要認真核對填寫。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企業財務信息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法律依據:
《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壹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和支付其他經營活動費用時,應當向收款人索取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允許更改名稱和金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壹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