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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

第壹章 會計法律制度

第壹節 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

壹、會計法律

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經過壹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關會計工作的法律。我國目前有兩部會計法律,分別是《會計法》和《註冊會計師法》。

二、會計行政法規

由國務院制定並發布,或者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擬定並經國務院批準發布,調整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會計關系的法律規範。如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總會計師條例》。

三、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

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的關於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會計部門規章和會計規範性文件。

第二節 會計工作管理體制

壹、會計工作的行政管理

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工作。財政部門履行的會計行政管理職能主要有:

(壹)會計準則制度及相關標準規範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二)會計市場管理

(三)會計專業人才評價

(四)會計監督檢查

二、會計工作的自律管理

(壹)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

(二)中國會計學會

三、單位會計工作管理

(壹)單位負責人要組織、管理好本單位的會計工作

(二)會計人員的選拔任用由所在單位具體負責

第三節 會計核算

壹、總體要求

(壹)會計核算依據

(二)對會計資料的基本要求

二、會計憑證

三、會計賬簿

四、財務會計報告

五、會計檔案

六、其他

我國會計法律制度還對會計年度、記賬本位幣、會計處理方法等做了明確規定。

第四節 會計監督

壹、單位內部會計監督

(壹)單位內部會計監督主體和對象

1.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是各單位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2.內部會計監督的對象是單位的經濟活動

(二)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或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並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2.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的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程序應當明確。

3.財產清查的範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應當明確。

4.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辦法和程序應當明確。

(三)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中的職責

1.依法開展會計核算和監督,對違反《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權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

2.對單位內部的會計資料和財產物資實施監督。

二、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

(壹)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的概念

(二)財政部門會計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1.對單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檢查

2.對單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的檢查

3.對單位會計核算情況的檢查

4.對單位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和任職資格的檢查

5.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的檢查

三、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

(壹)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的概念

(二)註冊會計師審計與內部審計的關系

(三)會計師事務所業務範圍

1.依據《註冊會計師法》承辦的審計業務

2.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

第五節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壹、會計機構的設置

(壹)單位會計機構的設置

(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職資格

(三)會計人員回避制度

二、代理記賬

(壹)代理記賬的業務範圍

(二)委托代理記賬的委托人的義務

(三)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義務

(四)法律責任

三、會計從業資格

(壹)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適用範圍

(二)會計從業資格的取得

(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

(四)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1.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和特點

2.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內容

3.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和學時要求

四、會計專業職務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壹)會計專業職務

(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五、會計工作崗位設置

(壹)設置會計工作崗位的基本原則

(二)主要會計工作崗位

六、會計人員的工作交接

(壹)交接的範圍

(二)交接的程序

(三)交接人員的責任

第六節 法律責任

壹、法律責任的概念

二、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等會計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三、其他會計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二章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第壹節 概 述

壹、支付結算的概念和特征

(壹)支付結算的概念

(二)支付結算的特征

1.支付結算必須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金融機構進行,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其他單位不得作為中介機構經營支付結算業務;

2.支付結算是壹種要式行為;

3.支付結算的發生取決於委托人的意誌;

4.支付結算實行統壹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5.支付結算必須依法進行。

二、支付結算的基本原則

(壹)恪守信用,履約付款

(二)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

(三)銀行不墊款

三、支付結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壹)匯票

(二)本票

(三)支票

(四)信用卡

(五)匯兌

(六)托收承付

(七)委托收款

四、支付結算的主要法律依據

五、辦理支付結算的具體要求

(壹)單位、個人和銀行應當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開立、使用賬戶

(二)單位、個人和銀行辦理支付結算,必須使用按中國人民銀行統壹規定印制的票據和結算憑證

(三)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要求

(四)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應當規範,做到要素齊全,數字正確,字跡清晰,不錯不漏,不潦草,防止塗改

(五)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和其他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變造

第二節 現金管理

壹、開戶單位使用現金的範圍

二、現金使用的限額

三、現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四、建立健全現金核算與內部控制

第三節 銀行結算賬戶

壹、銀行結算賬戶的概念

二、銀行結算賬戶的分類

三、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應當遵守的基本原則

(壹)壹個基本賬戶原則

(二)自主選擇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原則

(三)守法合規原則

(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則

四、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變更和撤銷

(壹)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

(二)銀行結算賬戶的變更

(三)銀行結算賬戶的撤銷

五、基本存款賬戶

(壹)基本存款賬戶使用範圍

(二)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要求

(三)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程序

六、壹般存款賬戶

(壹)壹般存款賬戶的使用範圍

(二)壹般存款賬戶的開戶要求

(三)開立壹般存款賬戶的程序

七、專用存款賬戶

(壹)專用存款賬戶的使用範圍

(二)專用存款賬戶開戶要求

(三)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程序

八、臨時存款賬戶

(壹)臨時存款賬戶的使用範圍

(二)臨時存款賬戶開戶要求

(三)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的程序

(四)臨時存款賬戶使用中應註意的問題

九、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壹)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使用範圍

(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開戶要求

(三)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程序

(四)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使用中應註意的問題

十、異地銀行結算賬戶

(壹)異地銀行結算賬戶使用範圍

(二)異地銀行結算賬戶開戶要求

(三)開立異地銀行結算賬戶的程序

十壹、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

(壹)中國人民銀行的管理

(二)銀行的管理

(三)存款人的管理

十二、違反銀行賬戶結算管理制度的罰則

(壹)存款人違反賬戶管理制度的處罰

(二)銀行及其有關人員違反賬戶管理制度的處罰

第四節 票據結算方式

壹、票據的概念和種類

(壹)票據的概念

(二)票據的種類

二、支票

(壹)支票的概念

(二)支票的種類

(三)支票的出票

(四)支票的付款

(五)支票的辦理要求

三、商業匯票

(壹)商業匯票的概念和種類

(二)商業匯票的出票

(三)商業匯票的承兌

(四)商業匯票的付款

(五)商業匯票的背書

(六)商業匯票的保證

四、信用卡

(壹)信用卡的概念和種類

(二)信用卡的申領與銷戶

(三)信用卡的資金來源

(四)信用卡使用的主要規定

五、匯兌

(壹)匯兌的概念和分類

(二)辦理匯兌的程序

(三)匯兌的撤銷和退匯

第三章 稅收法律制度

第壹節 稅收概述

壹、稅收的概念與分類?

(壹)稅收概念與分類

1.稅收的概念?

2.稅收的作用

(1)稅收是國家組織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稅收是國家調控經濟運行的重要手段

(3)稅收具有維護國家政權的作用

(4)稅收是國際經濟交往中維護國家利益的可靠保證

(二)稅收的特征?

1.強制性

2.無償性

3.固定性

(三)稅收的分類?

1.按征稅對象分類。可將全部稅收劃分為流轉稅類、所得稅類、財產稅類、資源稅類和行為稅類五種類型?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體系分類。可分為工商稅類、關稅類

3.按照稅收征收權限和收入支配權限分類。可分為中央稅、地方稅和中央地方***享稅

4.按照計稅標準不同進行的分類;可分為從價稅、從量稅和復合稅

二、稅法及構成要素?

(壹)稅收與稅法的關系

1.稅法的概念

2.稅收與稅法的關系

(二)稅法的分類

1.按照稅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將稅法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

2.按照主權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的不同,可分為國內稅法、國際稅法、外國稅法

3.按照稅法法律級次劃分,分為稅收法律、稅收行政法規、稅收規章和稅收規範性文件

(三)稅法的構成要素

1.征稅人

2.納稅義務人?

3.征稅對象?

4.稅目

5.稅率?

(1)比例稅率

(2)定額稅率?

(3)累進稅率

6.計稅依據?

(1)從價計征?

(2)從量計征?

(3)復合計征

7.納稅環節?

8.納稅期限?

9.納稅地點

10.減免稅?

(1)減稅和免稅?

(2)起征點

(3)免征額?

11.法律責任

第二節 主要稅種?

壹、增值稅

(壹)增值稅的概念與分類

1.增值稅的概念

2.增值稅的分類

(1)生產型增值稅

(2)收入型增值稅

(3)消費型增值稅

(二)增值稅壹般納稅人

(三)增值稅稅率

(四)增值稅應納稅額

1.銷項稅額

2.銷售額

3.進項稅額

(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六)增值稅征收管理

1.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

2.納稅期限

3.納稅地點

二、消費稅

(壹)消費稅的概念與計稅方法

1.消費稅的概念

2.消費稅的計稅

(二)消費稅納稅人

(三)消費稅稅目與稅率

1.消費稅稅目

2.消費稅稅率

(四)消費稅應納稅額

1.銷售額的確認

2.銷售量的確認

3.從價從量復合計征

4.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扣除

(五)消費稅征收管理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納稅期限

3.納稅地點

三、營業稅

(壹)營業稅的概念

(二)營業稅納稅人

(三)營業稅的稅目、稅率

1.營業稅稅目

2.營業稅稅率

(四)營業稅應納稅額

(五)營業稅征收管理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納稅期限

3.納稅地點

四、企業所得稅?

(壹)企業所得稅的概念

(二)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

(三)企業所得稅稅率

(四)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1.收入總額

2.不征稅收入

3.免稅收入

4.準予扣除的項目

(1)成本

(2)費用

(3)稅金

(4)損失

5.不得扣除的項目

6.虧損彌補

(五)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

1.納稅地點

2.納稅期限

3.納稅申報

五、個人所得稅?

(壹)個人所得稅概念

(二)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

(三)個人所得稅的應稅項目和稅率

1.個人所得稅應稅項目

2.個人所得稅稅率?

(四)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1.工資、薪金所得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五)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

1.自行申報納稅義務人

2.代扣代繳

第三節 稅收征管

壹、稅務登記

(壹)開業登記

(二)變更登記

(三)停業、復業登記

(四)註銷登記

(五)外出經營報驗登記

(六)納稅人稅種登記

(七)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登記

二、發票開具與管理

(壹)發票的種類

1.增值稅專用發票

2.普通發票

3.專業發票

(二)發票的開具要求

1.單位和個人應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才能開具發票。

2.開具發票時應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壹次性復寫或打印,內容完全壹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3.填寫發票應當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區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壹種民族文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可以同時使用壹種外國文字。

4.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必須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並使用稅務機關統壹監制的機打發票。

5.開具發票時限、地點應符合規定。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

三、納稅申報

(壹)直接申報

(二)郵寄申報

(三)數據電文申報

(四)簡易申報

(五)其他方式

四、稅款征收

(壹)查賬征收

(二)查定征收

(三)查驗征收

(四)定期定額征收

(五)代扣代繳

(六)代收代繳

(七)委托征收

(八)其他方式

五、稅務代理

(壹)稅務代理的概念

(二)稅務代理的特點

1.中介性

2.法定性

3.自願性

4.公正性

(三)稅務代理的法定業務範圍

六、稅收檢查及法律責任

(壹)稅收檢查

1.稅收保全措施

2.稅收強制執行

(二)法律責任

1.稅務違法行政處罰

(1)責令限期改正

(2)罰款

(3)沒收財產

(4)收繳未用發票和暫停供應發票

(5)停止出口退稅權

2.稅務違法刑事處罰

3.稅務行政復議

第四章 財政法規制度

第壹節 預算法律制度

壹、預算法律制度的構成

(壹)《預算法》

(二)《預算法實施條例》

二、國家預算

(壹)國家預算的概念

(二)國家預算的作用

1.財力保證作用

2.調節制約作用

3.反映監督作用

(三)國家預算的級次劃分

(四)國家預算的構成

1.中央預算

2.地方預算

3.總預算

4.部門單位預算

三、預算管理的職權

(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2.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3.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二)各級財政部門的職權

1.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職權

2.地方各級政府財政部門的職權

(三)各部門、各單位的職權

1.各部門的職權

2.各單位的職權

四、預算收入與預算支出

(壹)預算收入

(二)預算支出

五、預算組織程序

(壹)預算的編制

1.預算年度

2.預算草案的編制依據

3. 預算草案的編制內容

(二)預算的審批

(三)預算的執行

(四)預算的調整

六、決算

七、預決算的監督

第二節 政府采購法律制度

壹、政府采購法律制度的構成

(壹)政府采購法

(二)政府采購部門規章

(三)政府采購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

二、政府采購的概念

(壹)政府采購的主體範圍

(二)政府采購的資金範圍

(三)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

(四)政府采購的對象範圍

三、政府采購的原則

(壹)公開透明原則

(二)公平競爭原則

(三)公正原則

(四)誠實信用原則

四、政府采購的功能

(壹)節約財政支出,提高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強化宏觀調控

(三)活躍市場經濟

(四)推進反腐倡廉

(五)保護民族產業

五、政府采購的執行模式

(壹)集中采購

(二)分散采購

六、政府采購當事人

(壹)采購人

(二)供應商

(三)采購代理機構

七、政府采購方式

1.公開招標

2.邀請招標

3.競爭性談判

4.單壹來源

5.詢價

八、政府采購的監督檢查

第三節 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壹、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二、國庫單壹賬戶體系

(壹)國庫單壹賬戶體系的概念

(二)國庫單壹賬戶體系的構成

三、財政收入收繳方式和程序

(壹)收繳方式

1.直接繳庫

2.集中匯繳

(二)收繳程序

1.直接繳庫程序

2.集中匯繳程序

四、財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

(壹)支付方式

1.財政直接支付

2.財政授權支付

(二)支付程序

1.財政直接支付程序

2.財政授權支付程序

第五章 會計職業道德

第壹節 會計職業道德概述

壹、會計職業道德概念

二、會計職業道德功能

(壹)指導功能

(二)評價功能

(三)教化功能

三、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

(壹)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關系

(二)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主要區別

1.性質不同

2.作用範圍不同

3.表現形式不同

4.實施保障機制不同

(三)會計行為的法治與德治

第二節 會計職業道德規範的主要內容

壹、愛崗敬業

(壹)愛崗敬業的含義

(二)愛崗敬業的基本要求

1.熱愛會計工作,敬重會計職業

2.嚴肅認真,壹絲不茍

3.忠於職守,盡職盡責

二、誠實守信

(壹)誠實守信的含義

(二)誠實守信的基本要求

1.做老實人,說老實話,辦老實事,不搞虛假

2.實事求是,如實反映

3.保守秘密,不為利益所誘惑

4.執業謹慎,信譽至上

三、廉潔自律

(壹)廉潔自律的含義

(二)廉潔自律的基本要求

1.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2.公私分明,不貪不占

四、客觀公正

(壹)客觀公正的含義

(二)客觀公正的基本要求

1.依法辦事

2.實事求是,不偏不倚

3.保持獨立性

五、堅持準則

(壹)堅持準則的含義

(二)堅持準則的基本要求

1.熟悉準則

2.遵循準則

3.堅持準則

六、提高技能

(壹)提高技能的含義

(二)提高技能的基本要求

1.要有不斷提高會計專業技能的意識和願望

2.要有勤學苦練的精神和科學的學習方法

七、參與管理

(壹)參與管理的含義

(二)參與管理的基本要求

1.努力鉆研業務,熟悉財經法規和相關制度,提高業務技能,為參與管理打下基礎

2.熟悉服務對象的經營活動和業務流程,使參與管理的決策更具針對性和有效性

八、強化服務

(壹)強化服務的含義

(二)強化服務的基本要求

1.強化服務意識

2.提高服務質量

第三節 會計職業道德教育與修養

壹、會計職業道德教育

(壹)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的含義

(二)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的內容

1.職業道德觀念教育

2.職業道德規範教育

3.職業道德警示教育

(三)會計職業道德教育途徑

1.崗前職業道德教育

2.崗位職業道德繼續教育

二、會計職業道德修養

(壹)會計職業道德修養的含義

(二)會計職業道德修養的環節

1.形成正確的會計職業道德認知

2.培養高尚的會計職業道德情感

3.樹立堅定的會計職業道德信念

4.養成良好的會計職業道德行為

(三)會計職業道德修養的方法

1.不斷地進行“內省”

2.要提倡“慎獨”精神

3.虛心向先進人物學習

第四節 會計職業道德建設

壹、財政部門的組織推動

(壹)采用多種形式開展會計職業道德宣傳教育

(二)會計職業道德建設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註冊登記管理相結合

(三)會計職業道德建設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評、聘用相結合

(四)會計職業道德建設與會計法執法檢查相結合

(五)會計職業道德建設與會計人員表彰獎勵制度相結合

二、會計職業組織的行業自律

三、社會各界齊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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